小产权房拆迁有赔偿吗
法律主观:
没有赔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也叫作“乡产权房”。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一句话,买卖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没有合法的房产证,所以,征地拆迁时,小产权房的购房人也就无法完成拆迁补偿登记,因此,在争取拆迁补偿上也就存在障碍。但是,小产权房虽然不能买卖,但也是合法房产,征地拆迁的时候,是应当得到补偿的,只是,这个补偿应当由原房主去领取,小产权房的购房人为了获得拆迁补偿,可以与原房主约定,遇到征地拆迁所获得的安置房、补偿款归购房人所有,这样,即便原房主领取了补偿款不愿意交付给购房者,购房者也可以通过法院取得这笔补偿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