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分数如下:
1、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成绩的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晌缓笔试成绩的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3、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笔试成绩的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宴码模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
4、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5、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模闷数线的考生不能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