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算机软件_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规,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分享关于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如下
一、金额在200元以上的计算机软件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
二、计算机软件的管理以”统一领导、归口分级”为原则,由实训部管理,实行院、系二级管理体制。
三、学院成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购置(研制)计算机软件的审核论证、招标购置等工作。
四、购置金额200-10000元(含l万元)的计算机软件,必须按要求填写“计算机软件购置(研制)申请表”,经购置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购置金额1万元以上的计算机软件,需填写“申购计算机软件可行论证报告”,由购置部门会同实训部组织论证并确定购置方式,经实训部审核报主管院长审批。
六、为维护学校利益,购置l万元以上的计算机软件,须由实训部会同购置部门共同与商家签定合同。
七、各部门所有计算机软件的购置,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购置,财务处凭审批材料、购货合同付款、报销。
八、各部门购置的计算机软件应要求供应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以及人员培训,软件升级承诺等完各售后服务。
九、购置金额在l万元以上的软件的验收,由购置部门、实训部以及学院招标领导小组实施验收,验收内容包括:
(一)外观检查,包装完整,外观无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