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最新政策
法律主观:
一、农村宅基地建房新政策
1.盖房前的批准
在盖房之前,必须先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在村委会同意后,到乡镇建设办公室进行审批,最后在获得产权证书后才能盖房 。
2.遵守一户一房
对于农村土地权明确规定了宅基地权的确认,实行一户一房的政策。对于个别情况有必要事先申报和批准。
3.标准建筑面积
对于一户一房的建筑面积有规定。例如,居住人口少于三人的农村小农户,房屋申请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米;对于居住人口为四到五人的中型农村家庭,建筑面积不超过110平方米。不同地区有不同的面积要求,必须根据当地的宅基地政策检查并批准特定要求。
4.符合建筑标准
农村宅基地建设之前是要进行合法审批的,对于面积、高度、用地都是有要求的,农村房屋布局分为垂直分户(指建筑层数2-3层)和水平分户(建筑层数4-5层),每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3米。另外禁止在耕地等区域建房,如果私自建房将面临被拆除。
5.保证农村户口
宅基地建设新规明确规定农民具有宅基地建设的权利,对于买卖的宅基地,非农村户口的人来说,宅基地建设将不被允许。如果子女是城市户口,父母去世后 继承 的,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产,并不是宅基地,而且不能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翻建和重建的。
6.禁止在7个地区建房
从2021年开始,村民应注意不要在以下地区建造房屋:
1.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
2.有安全隐患的区域;
3.生态保护红线核心区;
4.江湖河流保护区;
5.道路施工控制区在侧面;
6.需要计划和控制的领域;
7.给高压走廊区域供电区域。
二、宅基地的其它相关政策
1.非农户口不能建房;
2.宅基地超出面积要征税;
3.宅基地有偿地退出。
另外关于宅基地的买卖还不能跨越两条红线:
第一是不得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来获取利益。
第二就是不可以以退出农村宅基地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农村的农民进城落户的就需要退出宅基地。
此外,宅基地不得违反一户一宅一证。一户一宅即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且在此建房。“一户”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通常是以公安部门印发的户口簿为准,如果户口簿上登记的是一家四口人,那么这一家四口人就作为一户,该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一宅”是指一处宅基地,村民一户在本村只能拥有一块集体建设用地。
三、 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根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 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 占有 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