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作的意思
佣作的意思是受雇为人工作。
秦汉时雇佣劳动称为佣、佣作。雇佣劳动战国时已出现。秦末农民战争领袖陈胜少时就曾为人佣耕。汉代土地兼并加剧破产农民多数沦为佃客。
甚至一些没落的贵族官僚地主及其子弟也有潦倒到为人佣作的使用雇佣劳动的范围也相当广泛:农业、手工业、商业、运输业、建筑业中都见有使用佣工的。西汉倪宽家贫为人佣耕;东汉第五访少孤贫,常佣耕以养兄嫂;
合浦太守孟尝也曾身自耕佣。在手工业中武帝官营盐铁之前豪强大家采铁煮盐往往役使大量流亡人民充当他们的佣工。盐铁官营之后采铁煮盐大抵使用卒徒。
但郡中卒轮到践更时多有雇人以代的。私人采矿业如采黄金珠玉及东汉的冶家使用佣工,亦见记载。司马相如设酒肆与佣保杂作;
东汉李固幼子为避祸变姓名为酒家佣﹐则是商业特别是酒店中使用佣工的事例。此外漆器制作、纺织、运输、官府的治河、修陵等工程、以及官府学校的烹炊、舂米、抄写等。
也都有使用佣工的东汉班超投军从戎之前,即曾为官佣书。佣工有的是短期出卖劳动力。有的是长期佣作为生。佣工一般由主人供给饮食及付工资,也有只付工资或仅供饮食的。
汉代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佣值各有差等。西汉政府参照市价规定的女工雇值为每月三百钱一些记载中提到男子的雇值每月由一千至两千钱。
农民在农忙时也有雇工或按雇值换工的。东汉章帝元和元年(公元84)诏无田农民应募迁徙他乡官府赐予公田为雇耕佣。佣作在两汉农业生产中也占一定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