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淼淼说法律
2023-06-07 · 法律是一盏路灯,照亮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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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食品微生物检验标准:
1、菌落总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所得一克或一毫升检样中所含细菌菌落的总数。
2、大肠菌群。包括大肠杆菌和产气杆菌的一些中间类型的细菌。
3、致病菌。能够引起人们发病的细菌。

法律客观: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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