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史分为哪几个时期?
中国音乐史分为六个阶段,包括:
一、远古的音乐(即原始社会的音乐)
当最早的人类开始制造原始的工具和集体进行劳动的时候,原始的音乐便在他们的劳动节奏和劳动呼声中萌发了幼芽。
二、夏、商、西周至春秋时期的音乐(即奴隶社会的音乐)
在奴隶社会中,创造音乐的是奴隶──大量的乐工都是名副其实的奴隶,而享有音乐的则是贵族奴隶主阶级。他们不仅把音乐作为享乐的手段,也把它用作加强其政治统治的工具。在当时,最受尊崇的就是奴隶主阶级用于祭祀等重大典礼的乐舞。
三、战国、秦、汉的音。
战国时期的巨大变革带来了社会的进步,也促进了音乐文化的发展,然而,封建割据的分裂局面和相互争霸的战争却阻碍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要求统一成了时代的趋势。
四、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唐的音乐
三国、两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大动乱的时期。这时,国家分裂,战乱频仍,错综复杂的矛盾扭曲了社会的形象。固有的秩序,旧时的信念,统统都已幻灭。人们冀求着新的精神寄托,音乐便是一个理想的避难所。
五、宋、元的音乐
隋唐以来的曲子,到宋代及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中成了一种广泛流行的歌曲形式。它的发展,直接导致了宋词创作的繁荣。
不少著名词人的作品被运用于实际的演唱,它们既丰富了曲子的内容,也促进了曲子的发展,出现了“减字”、“偷声”、“摊破”、“犯调”等变化运用和发展曲调的手法,产生了徐缓抒情而细腻深刻的“慢曲”,成为当时流行的一种曲式。
六、明、清的音乐
“昆山腔”是明代戏曲声腔中成就极高、影响极广的一种。它在元末明初时即已形成,但当时海盐腔盛行,故未能受到广泛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