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请教专业律师

我父亲一直借钱给一个企业做资金周转,我之前也一直在这个公司工作,2007年5月18日,该企业老板给我一张现金支票26万元(事由:购买原料)托我帮忙去银行取钱,取钱回来后我... 我父亲一直借钱给一个企业做资金周转,我之前也一直在这个公司工作,2007年5月18日,该企业老板给我一张现金支票26万元(事由:购买原料)托我帮忙去银行取钱,取钱回来后我将钱交给该老板。
2007年年底我父亲因为该企业借款不还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还款。但在法庭该企业老板做出抗辩称钱已经还给我父亲了,并出示了当初由我代为取钱的银行现金支票复印件(有我签名)及以前我个人借钱给该老板收回借款后打的一个注明收到本息12万的收条,称这两份证据是还我父亲借款的。
当时法院没有采纳其抗辩的意见,但是2010年5月9日该企业老板去法院控告我不当得利,要求我归还26万元现金。
我想咨询下这个情况我该怎么办,是抗辩还是应诉?
意思说是这个26万是经我手取走了,我现在意识到这是个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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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战律师
高粉答主

推荐于2016-11-02 · 理智说事,通俗讲法!说大家身边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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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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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诉和抗辩并不矛盾,你当然要去应诉,在应诉时提出你的理由和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
不过,目前来看证据方面对你不利,当初这老板应该是有意识的给你下套,而你本人的法律意识也不足。
因为你为公司取款,既然留下了你的签字,那么把款项交还给公司或老板时必须要公司给你提供收据。而你恰恰忽视了这个问题。
你现在一是要找一找有没有你把钱交还给老板的证据,比如在场证人之类的,或者是他使用这笔款项的记录。
如果没有,就只能从交易习惯等方面来指出对方证据的漏洞,比如如果主张该笔款项是还借款,从习惯上应有必要的收条等手续,老板的行为不符合常理等。
难道我不想
2010-05-12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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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回答已经很清楚了,我个人认为要是请律师的话最好还是请专业的律师,毕竟打官司一辈子就碰上一两次,我知道的北京的京都律师事务所很专业,建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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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涵蓄0hE
2010-05-12 · TA获得超过633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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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按你说的情况,你可以提出对方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理由。其次,对方给了你钱,是否有你写的收条。作为一个企业老板,26万的现金支出怎么可能不要求你写收条,违反常理。另外,当时你父亲起诉时的判决书上对这26万元的性质认定是怎么样的,可以结合使用。
应诉你一定要,上面的分析只是根据你说的情况简单的分析,如有需要,可以留言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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