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的有效期一般多少年,是怎么规定的。从办证起,还是从有身份证起。
正常身份证的有效期一般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规定了具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五条规定: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2005年9月20日,公安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从2005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了新版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而原《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则规定的是:临时身份证有效期限分别为一年和二年两种。
扩展内容:
查询自己的身份证有效期,如果是第一代身份证,先看签发日期,再看有效期,如“2001年3月31日签发,有效期限10年”,则该身份证到2011年3月31日过期;如果是第二代身份证,在身份证正面最下面一行字就可以辨别。如:“有效期限2008.12.05—2018.12.05”。
2003年6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内地公民,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内地公民,也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004年3月29日起中国内地正式开始为居民换发内置非接触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公安部表示,居民身份证更新换代工作将在2008年前全部完成。
第二代身份证较第一代身份证做了很多改进。第二代身份证表面采用防伪膜和印刷防伪技术,使用个人彩色照片,而且内置了数字芯片,采用了数字防伪措施,存有个人图像和信息,可以用机器读取。
参考资料:
2.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3.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4.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5.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10年、20年、长期。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发给有效期限10年的居民身份证,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发给有效期限20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公民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5年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起始日期是指,公安机关签发居民身份证的日期。居民身份证有效期的截止日期计算方法如:某公民出生日期为1975年12月30日,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为2005年3月27日,该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应为2005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7日。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背面有有效日期,你看一下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