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事环保行业税收优惠 5
我们公司是从事广告行业的,但是最近和一个环保组织合作做活动,就是大力的宣传环保方面的活动,借此活动来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普及环保知识。我们公司因做此活动而取得的收入有没有...
我们公司是从事广告行业的,但是最近和一个环保组织合作做活动,就是大力的宣传环保方面的活动,借此活动来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普及环保知识。我们公司因做此活动而取得的收入有没有减税或免税的优惠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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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一)节能环境保护方面
1、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扣
要点: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
2、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减免
要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
3、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
要点: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
4、清洁基金收入减免
要点:对清洁基金取得的相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CDM项目实施企业按照规定比例上缴给国家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实施的CDM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减排量转让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0号)
(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
1、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减免
要点: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
二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要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三车船税税收优惠政策
要点:自2015年5月对于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统一不征车船税。对列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批)》的节约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列入《目录》的使用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1号)
(一)节能环境保护方面
1、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扣
要点: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
2、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减免
要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
3、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
要点: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
4、清洁基金收入减免
要点:对清洁基金取得的相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CDM项目实施企业按照规定比例上缴给国家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实施的CDM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减排量转让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0号)
(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
1、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减免
要点: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
二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要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三车船税税收优惠政策
要点:自2015年5月对于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统一不征车船税。对列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批)》的节约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列入《目录》的使用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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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广告公司,达到一个宣传普及的目的,是现在很需要的
可是关于减免优惠,这个对于贵公司是不存在的,呵呵、
我们这也是做节能环保的,也是本着将环保做大,做广的目的,有需要可以了解,我们公司的网站是环能国际网站。
可是关于减免优惠,这个对于贵公司是不存在的,呵呵、
我们这也是做节能环保的,也是本着将环保做大,做广的目的,有需要可以了解,我们公司的网站是环能国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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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如果是环保设备生产或者生产企业安装了环保设备会有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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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政策要点: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
报送资料:
1、有关部门认定的项目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有关条件的说明;
3、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相关证明资料,如收款证明、发票存根联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项目所得核算情况声明;
5、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政策要点:
这里的技术转让包括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
报送资料:
(一)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1、经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登记的技术转让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和认定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4、实际发生的技术性收入明细表;
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6、项目所得核算情况声明;
7、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1、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2、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复印件);
3、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复印件);?
4、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6、项目所得核算情况声明;
7、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3、企业购置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其这三点与环保节能是最密切相关的优惠政策,其他是否还能享受优惠,要视企业具体情况才能定了。
另外看到有信息说节能环保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进口将获税收优惠,是否具体实行了还不知道,可以密切关注一下。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
报送资料:
1、有关部门认定的项目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有关条件的说明;
3、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相关证明资料,如收款证明、发票存根联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项目所得核算情况声明;
5、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政策要点:
这里的技术转让包括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
报送资料:
(一)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1、经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登记的技术转让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和认定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4、实际发生的技术性收入明细表;
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6、项目所得核算情况声明;
7、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1、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2、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复印件);
3、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复印件);?
4、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6、项目所得核算情况声明;
7、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3、企业购置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其这三点与环保节能是最密切相关的优惠政策,其他是否还能享受优惠,要视企业具体情况才能定了。
另外看到有信息说节能环保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进口将获税收优惠,是否具体实行了还不知道,可以密切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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