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以前叫什么名
王菲以前叫夏琳、王靖雯。
王菲最早名叫夏琳,父亲叫王佑林,母亲名叫夏桂影。王菲母亲在怀孕之前身体一直不好,多次住院而且多次徘徊在生死边缘。后来王菲母亲在一次脱离死神的缰绳,而且身体几乎完全康复,并有幸怀有一女。王菲诞生不久之后,王菲家人便决定将小女子(后来的王菲)名字跟从母亲的姓氏,这也就是王菲最早的幼名夏琳。
王菲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有一个住在台湾的祖父,并且多年没有联系。后来重逢后,王菲的祖父直到王菲(夏琳)跟随母亲姓氏非常不高兴,并将夏琳名字改为王菲。
陈小宝签约王菲,觉得王菲的声线那是没有问题,但他“非常土气”的名字却很不受陈小宝经理的喜欢。陈小宝经理在咨询过多位相士专家后,决定将王菲改名王靖雯,以求王菲在事业上能飞黄腾达。
1994年年底,王菲再次在红磡举办演唱会,演唱会名字也取为《王菲最精彩的快乐圣诞演唱会》,由此人们也记住了她的名字——王菲。
扩展资料:
王菲作品
1、《因为爱情》是电影《将爱情进行到底》的主题曲,由小柯作词作曲编曲,陈奕迅、王菲演唱。收录于陈奕迅2011年02月22日发行的专辑《Stranger Under My Skin》中。
2、《我愿意》是王菲演唱的一首歌曲,由姚谦作词,黄国伦作曲,收录在王菲1994年发行的专辑《迷》中,是其早期代表作之一。
17岁改为父姓,叫“王菲”。
18岁以后去香港发展,唱片公司觉得她的名字太普通,也觉得两个字的名字在香港觉得土,就请算命的给她起了个“王靖雯”(后来王菲接受采访时说没请算命的,是老板给他起的。)
94年“王靖雯”开过最精彩的演唱会以后可以说是红的太红了,连她自己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最大的烦恼就是太红了,从此以后王菲在香港乐坛的地位至今无人能敌,甚至比她更早出道的“天王”、“天后”都表示:只要有王菲唱歌,就没人会说不好听。
因为红了以后就是大牌,可以对公司要求许多,因此“王靖雯”决定改为本名“王菲”。
1994年4月,发行个人首张国语专辑《迷》,主打歌《我愿意》获得第1届华语音乐榜中榜ChannelV中文Top20榜中榜歌曲奖;6月,不再使用艺名“王靖雯”,而改用王菲为名。
她15岁前跟随母亲姓名为 夏琳
15岁后改从父姓才叫 王菲
初入歌坛时改用艺名 王静雯
后又改回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