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4门课复习应该是怎么个先后顺序?
一级建造师科目学习顺序的建议
一、先看公共课:
1、先看容易掌握的,后看难掌握的;
2、先看分数多的重点章节,后看分数少的次要章节;
3、先看三门课(项目管理、法规、实务)都要考的,后看本科目独有的。
因此,建议先看《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
还要记得二八法则,80%的分数,一定是你在20%的时间里挣到的,所以要把最重要、分数最多的章节,放在第一时间学习。考试的重点,必定反映在历年真题里,所以第一时间做真题。
二、再看实务专业:
关于实务案例的复习建议
1、实务案例占120分(总分160分),与案例有关的内容占教材篇幅不超过100页。每道案例通常有若干小问,每问通常4-6分,这就说明要高度重视教材中那些还没考过的短小精干的段落,特别容易出多选或案例。
2、案例先看一级真题,后看二级真题;先看本专业,后看外专业。
3、案例务必要做一遍,让自己的答题有章法。
4、对重要段落,学会找到关键词来背。考场上记得住关键词就够了,印象模糊不清的地方就发挥一下,一个小问只要关键词答到了,即使回答不够准确,最多丢个1、2分。
5、实务考试有10道多选题,20多个案例小问,至少要背7、80段才能游刃有余吧。
扩展资料
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注册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申报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要在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凡是不通过系统打印的申请表,一律不能上报。
2、资格证书要将带编号页和相片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新身份证要将反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劳动合同要用劳动部门制式合同,内容填写要规范,其中自申报注册之日起,原则上聘期不少于一年,不能使用简单的聘用协议。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一致的要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4、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市级管理锁进入管理系统,看到本区域内上报人员及企业的各项信息。网上材料与书面材料要统一,二者缺一不可。
5、申报专业的问题过去报考时分14个专业,现已合并为10个专业,详见《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
6、同时申报两个专业以上的问题如同时申报建筑、公路工程专业,按上报材料分数多的专业要求申报。
上报要求
1、将所有专业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各1份)装订在一起,每个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中,按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汇总表(企业)的顺序进行编号打包。
2、将所有专业申请人的申请表1份,按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汇总表(企业)的顺序排列,不用装订,放档案袋中。
3、对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要将每个人的申请材料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中,按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汇总表(专业)的顺序进行编号打包。
4、所有申报企业均按企业所在地上报材料。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审查不合格的人员材料,也要上报,将核验不合格的人员放汇总表最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级建造师
先看《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
还要记得二八法则,80%的分数,一定是你在20%的时间里挣到的,所以要把最重要、分数最多的章节,放在第一时间学习。考试的重点,必定反映在历年真题里,所以第一时间做真题。
二、再看实务专业:
课听完后,立即开始做一到两遍历年真题,不要求闭卷,开卷做就很好。但是务必要强迫自己把每一道题考的是哪一页里的哪一句话搞清楚,在这句话边上做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