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三方协议,想毁约,怎么办
谢谢大家的回答,现在是这个情况,我家的医院说不签协议,直接就签合同,(虽然不签协议,但是我还是想去)我在网上看了,档案报道证那些都要跟着协议走的,我现在怎么办呢,用不用去和原来那个医院解约?如果和家里医院签合同那我还用换新的协议吗,毕业后协议还有用吗? 展开
2019-02-28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到签订三方协议的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以后辞职,劳动者有自主择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答复的一个月后视为有效,然后办理失业证,然后到想去的单位再就业。
提供如下资料,学校不做违约处理:
签约单位出具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
继续攻读学位或考取公务员,可凭录取通知书或复印件办理;
本人申请报告,并附学校意见。
违约操作指南:
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签约一个用人单位,特殊情况需要违约,则得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违约。
1、首先要与原单位取得联系,委婉地说明自己违约的原因,表达想违约的意愿。
注:一般同学会采取电联,在此建议可以采取邮件加电联的方式。因为邮件可以作为书面证据,你告知过原单位相关情况。为万一出现的纠纷留好证据。
2、 要求原签约单位出具的解约或违约书面退函。
注:记得一定需加盖单位公章,因为这样才有效;此外,因为原三方上可能约定了违约金的,部分企业会要求你缴纳违约金才肯给你解约函。这时候,你可直接缴纳违约金,获取解约函,或者向原企业“哭穷”“装可怜”减少违约金甚至不交违约金。总之,在此环节内想尽办法拿到盖有单位公章的解约书才是王道。
3、 取得新单位的书面接收函。
注:注意新单位的签约时间,及时和新单位HR联系,了解近况。有不少同学由于原公司拖着不给违约书,导致错过新单位的签约。新单位的书面接收函也需加盖单位公章,因为这样才有效。
4、 将原签约单位的解约函与新单位的签收函交至学校相关部门(一般都是招生就业处)换取新三方。
5、拿新三方与新的单位签约,再将签好盖好章的新三方交至学校与学院。
注:最好留个心和校方核对一下,千万不要出现将档案、报到证弄错成原单位的。
原签的单位的解约函没有特别固定的格式,这是一个例子,一定记得盖章,最好再签个名。
仅供参考:
扩展资料:
签三方协议要留心六个细节:
1、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2、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3、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但是,劳动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所以学生要力争取消违约金这一条规定。
4、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5、当下许多高校为了提高自身就业率,就强迫学生找熟人亲属签订“虚假”协议,这对于毕业生来说是不利的,毕业生不应当屈服。
6、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
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到,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毕业,所以6月18日前必须将三方交到学校)。
三方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以便于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因而三方协议书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意向变为现实之后,毕业生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
有的企业在和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后,要求学生毕业前到公司实习,企业在学生毕业后根据其实习表现及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出现不签订的情况。因此,对于毕业生来说,签订了三方协议并没有进入就业的“保险箱”,还需要接受用人单位实习期、试用期的进一步考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方协议
如果上没有明确工作岗位、工资、试用期等,只是一个普通的录用意向。
那么,对双方的约束力不大。这意味着,你可以随时不去,而公司也可以随时不要你。
所以,你要违约的话,还是书面告知公司就可以了。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签约一个用人单位,特殊情况需要违约,则得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违约。
扩展资料:
试用期辞职
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试用期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三方协议之两个试用期是否合法
有些用人单位还会第一个试用期过后与劳动者约定第二个试用期,这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如果前后两个试用期都是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在合同中确定下来,那么,两个试用期相加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的,则不合法,不超过则两个试用期皆为合法。
三方协议之只签试用期合同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
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北京地区就有规定:北京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推(如试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为一年,反推依据按《劳动法》关于试用期限的相关规定)。另外《上海劳动合同条例》对此也有特别的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方协议
首先造舆论父母不让离家,父母指令必须在自家三五里范围内就职。
然后与校方说出自己的为难,请求学校谅解并解约。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而如果学生签订三方协议之后想要重新签工作,则需要先毁约才能够签订新的三方协议,办理违约的手续基本是这样的:
1 跟企业联系,依据就业协议的约定,交付违约金,如果没有违约金更好。
2 公司出具解约函,这个解约函是学校要用的,用来给你发新的就业协议。
3 把解约函交付学校,然后学校给你新的就业协议。
接下来就可以和新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了。
扩展资料: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
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
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须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
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方能有效。
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方协议
如果上没有明确工作岗位、工资、试用期等,只是一个普通的录用意向。
那么,对双方的约束力不大。这意味着,你可以随时不去,而公司也可以随时不要你。
所以,你要违约的话,还是书面告知公司就可以了。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签约一个用人单位,特殊情况需要违约,则得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违约。
扩展资料: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
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
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
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参考资料:合同违约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