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否属于一项经济权利,说他属于一项文化权利正确吗?
20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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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回答你这个问题首先要从基本概念入手。①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总称,是一种智慧成果权利。主要有在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的创作的著作权,有商品标记的商标权和技术、流程、工艺的发明和设计的专利权。这是传统的知识产权,新型的知识产权还包括地理标志、商号、商业秘密等内容。在此意义上,知识产权是对人类智力成果的一种权利保护,是法定权利,也就是法律规定的,非约定的。但是,权利内容的转移可以约定,这是两个概念。②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依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约定而享有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这是经济法语境下的术语。③文化权利:是公民基本权利之一,是指人们通过文化活动获得利益的权利。现在已经基本形成了概念的界定和范围,也就是说,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文化权利。而这三者的区别主要在,实施权利主体所对应的行为和客体不一样。知识产权应该都在经济权利和文化权利的下位。因为知识产权可以获得经济利益即财产权,也可以体现为文化权利,因为本身创作和发明等属于文化的范畴,同时可以获得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假如你硬要把这几个术语拉在一起比较,意义不大,但是,我们应该从事物的类属关系上进行厘清就是了,概念的区别要在统一学术体系内进行区别,这样有意义,因为任何命题都要有前提的存在,还有适用的范围问题。就如同我们都是人,但是科学家对人的概念要作出的很少,就如奥古斯丁说时间的概念一样,时间大家都知道,但是要给时间下定义,就比较困难了。所以,咱们只要知道事物的基本属性进行范畴的界定就是了,学科或专业体系的不同,研究的侧重点不同,概念也就不同。最后,要说明: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法的概念,经济权利和文化权利是宪法学的概念,经济权利也可以用经济法的中表示经济主体的权利。以上是自己的愚见,愿一起学习交流。
推荐于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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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两者互不相关,不是包含关系,所有权是物权,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虽然性质上相似,但是是始于两种不同的权利。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所有权:对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等权利,属于物权法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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