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lita当法语名普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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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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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ita》中给出的定义是“性感少女”,“8至14岁” 。但目前普遍认同的是“萌”而非“性感” 。源于法语词汇très joli,译为太可爱了,非常漂亮。常用来形容孩子,现常被用来形容形貌可爱看起来比较萌的女孩子。有一说源于美籍俄裔小说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Vladimirovich Nabokov,1899—1977)于1955年所作的长篇小说《Lolita》(中文通常译为洛丽塔,或是罗丽泰,亦或萝莉塔)。《Lolita》描述一名中年教授迷恋上12岁女孩Lolita的故事。此书当时一度被禁,已成文学中的经典名著,并被美国兰登书屋选为20世纪英文小说第四名,还曾被改编为同名电影《Lolita》(一树梨花压海棠),剧中女孩设定为15岁。从此以后,凡是带有剧中女主角特质者,就被称为“Lolita”或“Loli” 。当法语名比较普遍。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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