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回答
展开全部
2016江苏苏州市相城区招聘教师188人,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市区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苏州市区生源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3.苏州市区生源、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本科阶段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
4.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社会在职人员(35周岁及以下)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市区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
2.本科及以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中小学(幼儿园)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获得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四)报考特教教师岗位不受户籍地限制。
(五)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说明:(1)户籍以户口本为准,迁入时间截止报名之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2)年龄按周岁计,计算截止日期至报名之日。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市区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苏州市区生源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3.苏州市区生源、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本科阶段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
4.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社会在职人员(35周岁及以下)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市区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
2.本科及以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中小学(幼儿园)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获得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四)报考特教教师岗位不受户籍地限制。
(五)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说明:(1)户籍以户口本为准,迁入时间截止报名之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2)年龄按周岁计,计算截止日期至报名之日。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