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梁河水库的库区移民
石梁河水库地区原为人烟稠密、村庄密集之地。建库前调查,高程17.0米以下库区耕地4038公顷,29个自然村,5064户、21817人,有草房17874间、瓦房20间、学校13座、仓库1座、供销社1座。
1958年,将欢墩镇东、西王塘、曹埠店三个大队909户3516人前往连云港市锦屏公社,另有19个大队3968户15813人在县内安置,其中安置在欢墩公社15个大队3127户12518人,前往朱堵公社2个大队458户2074人,前往大岭公社1个大队338户1221人。
因该库拦洪蓄水涉及苏鲁两省,1967年9月15~18日,根据水库防洪水位28.0米、兴利水位26.0米的设计要求,由水电部主持,两省达成《关于石梁河水库蓄水和库区移民问题的会议纪要》,确定临时蓄水位22.5米,并进行区划调整。
1970年11月11日,两省联合向国务院提出《关于石梁河水库库区调整行政区划的报告》,1971年4月26日国务院批复,将山东省临沭县在石梁河水库库区防洪水位28.0米上下共20个村庄移民划归江苏省统一移民安置。赣榆县移民人数为46982人,其中石门头二、三、四村和东窝子、东朱范、姚朱范、李小湾等共1466户6772人划归赣榆县欢墩公社。西朱范、北辰一、北辰二、小埠子、老古墩、长沙头、东尧、郑庄、南辰、西山后、东山后等村划入东海县,由石梁河公社管辖,70年代末成立南辰乡。
至此,库区移民共48个村、16732户、71270人,除新建村外,部分安置在锦屏公社和锦屏磷矿,或投奔到亲友村庄。
1971年,水库汛限水位抬至23.5米,蓄水位抬至24.5米。库区北岸为赣榆县欢墩镇,全镇30个村中23个村是石梁河水库移民,其中东朱范村、石门头等村于1972年由山东省划入,镇内人多地少,土地贫瘠,工农业基础较为薄弱。 石梁河库区位于连云港市西部,而移民目的地基本上位于相对地广人稀的东部和东南部地区。无论风俗和语言都与移入地有较大差异。尤其是东海县的移民,迁出地与迁入地语言基本上无法沟通。而赣榆县本来土地资源就较为紧张,移民与当地土著产生争夺土地资源问题。以上种种,都使得移民的生活及经济条件远落后于当地原著民。
以赣赣榆县为例。2008年赣榆县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212元,而移民仅平均1594元,人均粮食全县684千克,而移民仅432公斤。移民在拥有土资源水平也要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项目人均耕地 园地林地农田水利用地 全县1.65 0.150.080.18移民1.20 0.030.02 0.03 移民安置地一般来说是当地自然及交通条件较差之地区。东海县东部的张湾、平民及浦南为东海县主要移民安置地区,这一地区地广人稀,虽然土地资源争夺矛盾相对较小,但本地土壤及耕作传统均与原居住地有很大不同,并且语言风俗也与当地有极大区别。
在移民安置的补助上,一般来说政府并没有对移民安置进行过多的补偿。而且政府往往对移民迁至移入地即不再进行过问。因此移民初期生活十分艰难,基本上以自家的积蓄维持在迁入地的生活。加上交通不便,没有收入等,移民生存都面临极大危胁。 因此不管是赣榆还是东海,在移民初期,都有相当部分移民返回原居住地附近尚未淹没的地区,或投靠非库区的亲朋。比如原迁至赣榆欢墩东岭的朱岔汪村民,因在新地区难以生存,不得不搬回水库北岸尚未被淹没地区。 2006年,国家决定对建国以来因修建各水利设施而产生的移民进行补偿。 对库区移民进行每人每年发放600元补偿款,为期20年。但对这一迟到的补偿,当地政会设置了相当多条件,减少领取这一补偿款人口。比如在同样从邻近山东嫁过来的同龄库区移民,在东海县可以领到补偿款,但在赣榆却没有资格领到补偿款。
2024-09-24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