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带责任担保法
我于2000年8月31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签订了一份《连带担保责任书》保证期为15天。在保证期间中,未能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可司法机关没在有效期内追究本人的担保责...
我于2000年8月31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签订了一份《连带担保责任书》保证期为15天。在保证期间中,未能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可司法机关没在有效期内追究本人的担保责任。至2005年2月才追究了本人的担保责任并送达了《民事裁定书》为本人承担部分担保义务。本人认为此裁定书明显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之规定。请网友及政府相关部门给予帮助!
天津 陈宝华
联系电话 13821568767 13672053813
我的邮箱:lin2jing2lin@sina.com
希望大家用以上方式与我联系! 展开
天津 陈宝华
联系电话 13821568767 13672053813
我的邮箱:lin2jing2lin@sina.com
希望大家用以上方式与我联系! 展开
展开全部
保证期间是在主债务到期后的次日开始计算的,不知你算的对否?你说得不甚清楚?如在保证期内(即主债务到期后十五日内),债权人向你主张了权利,你应承担保证责任,否则超期后,你将免除保证责任.不知你接到的裁定书是民(商)庭下发的还是执行局下发的?你可以选择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或复议,以维护你的权利>祝你好运!
展开全部
你说的情况不够详细。你的保证协议上面具体的保证期间是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你不履行保证责任,在保证责任期间届满以后的6个月以内,债权人可以起诉要求你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六个月以内没有采取什么措施,你的保证责任就已经解除了。现在也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了。
你不履行保证责任,在保证责任期间届满以后的6个月以内,债权人可以起诉要求你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六个月以内没有采取什么措施,你的保证责任就已经解除了。现在也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了。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这个明显过期了 呀 你可以主张不承担责任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