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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辛亥革命是胜利的民主革命
指辛亥革命是一场胜利而非失败的民主革命,首先是因为:“看一场革命的成败与否,关键是要看这一场革命与其物件关系的变化。如果革命战胜了她的物件,她便胜利而无疑;如果革命被她的物件所打倒,她便失败而无疑。辛亥革命的对象是君主专制政体的清王朝。这个王朝不仅被这个革命打垮了,而且就此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即帝制。据此,我们还能说她是失败的、而不是胜利的革命吗?”
其次,由於辛亥革命所创建的崭新共和国统,与满清王朝及其专制国统划清了鲜明历史界限;由於中华民国初次和初步实现的民主宪政,又与立宪改良派所追求的君主宪政,划清了宪政性质的鲜明政治界限;所以,辛亥革命才是胜利的民主革命。而中华民国民主宪政的第一个象徵,便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它一是中华民国当时的最高法律,具有宪法的意义,二是体现了“主权在民”的政治理想,三是依照三权分立的原则规定了中央制度,四是规定了对“约法”的严格修订程式。
中华民国民主宪政的第二个象徵是国会和参众两院的创立。
中华民国民主宪政的第三个象徵是“天坛宪草”的起草。二次革命失败后,一九一三年四月,第一届国会开幕,为防止袁氏实行独裁和复辟专制,参、众两院曾决定选出同等人数的委员来起草“中华民国宪法”,因起草委员会设在天坛,故又有“天坛宪草”之称。“天坛宪草”继承了“临时约法”的民主建国精神,艰难地排除了袁氏的干扰。第一章即明确规定:“中华民国永远为统一之民主国。”第一百十一条更专门规定,中华民国共和民主的“国体不得为修正之议题”。
第二、辛亥革命创建了真正的新中国
一、新中国在政治上的标志 —— 包括思想和文化
辛亥之后的中国,连中共的教科书都称之为:民主空气浓厚,民主潮流高涨,民主宪政在实验中。仅一九一二年,即中华民国元年,中国出现的新政党,已注册者即达八十五个,政治团体二十二个。各种政党合法并存,和平竞争,三权分立的国家体制基本上得以维系,各类法政学校遍布全国。以宋教仁为代表的民主革命家,力图通过合法斗争的手段发展政党政治,组织政党内阁,获得了很大成就……。
是时,民主共和的理念不仅深入人心,而且已经成为时代的标识,使整个社会出现了“敢有言帝制自为者,全国人民必将共击之”的感人政治局面。其后,如果没有袁世凯恃手中之权,拥遗朝之兵,谋杀宋教仁,解散国民党,废除国会,尊孔祭天,复辟帝制,可以相信,民主宪政是完全可能逐步地走上轨道的。
显然,政治思想的自由必然要带来“新闻舆论”的自由。辛亥之后,全国民办报刊的出现,一时蔚为大观。仅一九一三年七月前,各种民办报纸已达五百余家。它们以监督政府为己任,频频议论时政得失,评说政府官员,报导民间疾苦,上敢於指责批驳总统,下能够匡正救助时弊,无论国家大事,社会新闻,均在他们的关心和指评之下。专制舆论的一言堂,瞬间即被民主舆论的多元化所代替。
非如此,也就不能理解,宋教仁之被刺,全国不仅舆论哗然,而且追缉凶手的舆情逼迫,足可教袁世凯无所措手足。非如此,也就不能理解,何以袁氏称帝之日,即为“全国人民共击之”之时。袁世凯之所以只做了八十三天的中华帝国皇帝便一命呜呼,说到底,就是因为人民拥有“新闻言论自由”所致。因为如若没有新闻言论自由,则反袁的声浪既不会震撼全国,护国战争的发起和胜利也就更难想像。
政治、思想、新闻和言论的自由,亦必然要带来文化的蓬勃发展。中国的新文化运动之所以爆发在辛亥之后,中国的白话文运动之所以成功在辛亥之后,中国的新文学在历经晚清改良文学的“自将洗磨”之后,却成熟、成形在辛亥之后的历史事实,除去它们要在思想文化上自觉担负起反复辟的历史责任之外,其根本的原因,也正是因为辛亥革命给当时的中国开拓了自由发展和砥砺拼搏的时代条件。回首中国一部新文学史,迄今竟没有对於辛亥之后直至三十年代的超越之作,其内在根由,尽在其中。
二、新中国在经济上的标志
诚然,正是辛亥革命的成功和中华民国共和国统的创建,才彻底地打破了皇朝权力政治和专制改良型经济,对於自由经济发生和发展的种种钳制和压迫,从而自根本上打开了真正自由经济发展的广阔道路。连《中国近代史》教科书都说辛亥之后的中国“扭转了革命前民族工商业的萧条局面,各种实业团体纷纷建立,各类私营企业竞相出现”,中国的民族工业在清政府近五十年改革的基础上,不仅从此获得了突破性发展,而且迎来了它发展的第一个黄金时代。
该书还称“自辛亥前四十年中国民族、民间工业诞生至一九一一年止,资本万圆以上的厂矿仅七百家,资本总额仅一亿三千万圆。然而,自一九一二至一九一九年的八年间,厂矿即建成四百七十多个,投资近一亿圆,加上原有企业的扩建,新增资本达一亿三千万圆以上,相当於辛亥前四十年投资的总额。一九一二年资本百万圆以上者约二十五个,一九一九年即增至四十三个,并出现了拥有资本一千二百万圆以上的茂新、福新、申新等大公司多家,使工业落后的中国,一时出现了被冠以面粉大王、火柴大王等称号的民族工业钜子。钢铁、采煤、运输、电力等重工业,和皮革、造纸、卷烟等一应轻工业,以及金融等,均获得重大发展。其中仅一九一四年即建成大冶铁厂等六个钢铁厂,一九一六年建立龙关(龙烟)铁矿公司,一九一七年建成上海和兴钢铁公司。一九一二年全国采煤八十万吨,一九一九年即已增至三百三十万吨。一九一三年采煤使用动力约四百至六百个,一九二一年已达两千以上。一九一三年船运为十三万三千二百三十吨,一九一九年即增至二十八万七千五百九十二吨。一九一三年全国共有银行十五家,资本一万一千四百八十八万圆,至一九一九年,已增至四十二家,新增加资本一万零二百七十六万圆。……手工业方面,辛亥之前,厂户多用木机、铁机以制造绸货。至民国四年,即一九一五年,物华厂装置电力织机,出品精良,营业大振,於是继之者如雨后春笋……一九一四年三月十五日,由民间筹备的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成立……”。
上述一切,无不标志著中国民族、民间工业力量在辛亥之后的迅猛发展,和中国现代自由经济形态,即社会化大生产与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已经从它艰难的开拓期迅速地走向了它的开始成形期。将之作为新中国的标帜之一,自是理所当然。
第三、辛亥革命是检验中国现代革命和中国现代历史的标准
一、辛亥革命是检验中国现代革命的重要革命标准
其一、从革命的性质来看,辛亥革命的鲜明民主革命性质,既使她不同于中国的传统农民革命,又使她不同於俄国的列宁革命。因为中国传统农民革命只能“建立新王朝、复辟旧制度”的历史本质,注定了任何一场农民革命的胜利,都只可能建立起一个“崭新的旧中国 ”、即复辟了旧专制制度的“新王朝”。同时,由於俄国革命的历史本质,乃是革命名义下重建专制制度的复辟,所以,俄国才是在革命名义下对於旧沙皇专制俄国的复归。因此,只需将辛亥革命作为检验的标准,我们就能够对既具有传统农民造反、又具有俄国共产革命之双重复辟性质的历史本质,一目了然。
其二、从革命的内容来看,辛亥之后,在中国发生的任何革命,只要它倡行民主,实现民权,推行自由经济,消灭权力经济,反对任何名义之下的专制和专政,保卫和发展了辛亥革命的伟大民主成果,它就一定为民主革命而无疑。反之,则任何一个否定、反对、破坏甚至推倒了辛亥革命民主成果的“革命”,都在其根本内容上走向了民主革命的对立面。
其三、从革命的任务来看,辛亥之前,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任务就是坚持民主革命、反对专制改良、志在创建民主共和国 ——中华民国。辛亥之后,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任务,则是坚持民主建国,反对专制复辟,以使共和的新中国,不遭遇国际国内形形色色专制复辟势力的阉割和颠覆。所以,革命成功前坚定地反对专制改良,革命成功后则顽强地反对专制复辟,乃是辛亥革命作为重要革命检验标准的又一“明示”。其对於中国大陆人民之追求民主,再造共和,将具有何等重大的意义。
由是可知,失去了辛亥革命这个检验标准,就失去了检验中国现代历史上形形色色革命是否民主革命的试金石;否定了这个标准,就极有可能混淆各种各样革命的不同性质,从而造成民主革命在方向、理论、方式、力量、直至革命历程本身的极大混乱。
二、辛亥革命是检验中国现代历史的重要政治标准
由於辛亥革命是一场推动了巨大历史进步的革命,因此,辛亥之后的一切社会力量,所有政党集团,只要它保护或发展了辛亥革命的伟大民主成果,推进了以辛亥为胜利发端的中国民主过渡历程,它便是进步的和革命的;反之,则不论它信奉过怎样的“革命真理”,鼓荡过怎样的“革命激情”,怀揣过怎样的“革命法宝”,又获得过怎样的“革命成功”,只要它否定民主,强行专制,甚至将我们的祖国复辟到了较之满清王朝更加专制极权、更加腐败腐烂的境地,它都只能是真正的倒退而无疑。显然,正是在究竟“谁是进步、谁是倒退”这样一个最为根本的问题上,辛亥革命才成了检验中国现代历史发展的重要政治标准。
必须指出的是,由於辛亥革命划清了新、旧中国的鲜明历史界限,开创了中国历史发展的新纪元,所以,辛亥革命又必然地会成为分界中国近代历史和现代历史的“分水岭”。
今天,当我们在对中国近、现代历史的反思中,重新将光辉的一九一一年、即伟大辛亥革命爆发和胜利的年头,当作我国现代历史的起点,就不仅是在学术上对於历史的一个澄清,而且关系到我们对祖国前途的历史性追求。所以,它才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的重大历史问题。
第四、辛亥革命交待了“护国、护法”的历史重任
辛亥革命,对上虽是孙中山发动中国国民革命、并进行长期奋斗的一个胜利结果,对下则交待了“护国和护法”的历史重任。所谓护国,就是要保护新中国 —— 中华民国的崭新国统不被颠覆;所谓护法,就是要保护新中国 —— 中华民国的共和法统,不遭阉割。所谓反袁护国,就是反对袁世凯颠覆民国复辟帝制;所谓反北洋而护法,就是反对北洋军阀顶著中华民国的崭新国统,行阉割中华民国共和法统之实;所谓“荡平新旧军阀的叛乱是护法的继续”,就是指北伐成功和中华民国统一后,新旧军阀叛乱的本质乃是意在继续阉割中华民国的共和法统;
因此,是护国还是反护国,是护法还是反护法,是保卫和建设中国,还是阉割和颠覆中国,便成为辛亥革命所交代的两个极为重大的历史任务。可以说,自辛亥以来的八十余年历史,既是国际、国内形形色色势力旨在颠覆中国崭新国统与共和法统的历史,又是中国人民志在保卫中国崭新国统与共和法统之胜利、失败、艰难、甚至是惨澹的历程。并且,伟大而又艰巨的护国、护法历史任务,不仅至今仍摆在全中国人民的面前,更是每一个中国人所推卸不了的。
指辛亥革命是一场胜利而非失败的民主革命,首先是因为:“看一场革命的成败与否,关键是要看这一场革命与其物件关系的变化。如果革命战胜了她的物件,她便胜利而无疑;如果革命被她的物件所打倒,她便失败而无疑。辛亥革命的对象是君主专制政体的清王朝。这个王朝不仅被这个革命打垮了,而且就此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即帝制。据此,我们还能说她是失败的、而不是胜利的革命吗?”
其次,由於辛亥革命所创建的崭新共和国统,与满清王朝及其专制国统划清了鲜明历史界限;由於中华民国初次和初步实现的民主宪政,又与立宪改良派所追求的君主宪政,划清了宪政性质的鲜明政治界限;所以,辛亥革命才是胜利的民主革命。而中华民国民主宪政的第一个象徵,便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它一是中华民国当时的最高法律,具有宪法的意义,二是体现了“主权在民”的政治理想,三是依照三权分立的原则规定了中央制度,四是规定了对“约法”的严格修订程式。
中华民国民主宪政的第二个象徵是国会和参众两院的创立。
中华民国民主宪政的第三个象徵是“天坛宪草”的起草。二次革命失败后,一九一三年四月,第一届国会开幕,为防止袁氏实行独裁和复辟专制,参、众两院曾决定选出同等人数的委员来起草“中华民国宪法”,因起草委员会设在天坛,故又有“天坛宪草”之称。“天坛宪草”继承了“临时约法”的民主建国精神,艰难地排除了袁氏的干扰。第一章即明确规定:“中华民国永远为统一之民主国。”第一百十一条更专门规定,中华民国共和民主的“国体不得为修正之议题”。
第二、辛亥革命创建了真正的新中国
一、新中国在政治上的标志 —— 包括思想和文化
辛亥之后的中国,连中共的教科书都称之为:民主空气浓厚,民主潮流高涨,民主宪政在实验中。仅一九一二年,即中华民国元年,中国出现的新政党,已注册者即达八十五个,政治团体二十二个。各种政党合法并存,和平竞争,三权分立的国家体制基本上得以维系,各类法政学校遍布全国。以宋教仁为代表的民主革命家,力图通过合法斗争的手段发展政党政治,组织政党内阁,获得了很大成就……。
是时,民主共和的理念不仅深入人心,而且已经成为时代的标识,使整个社会出现了“敢有言帝制自为者,全国人民必将共击之”的感人政治局面。其后,如果没有袁世凯恃手中之权,拥遗朝之兵,谋杀宋教仁,解散国民党,废除国会,尊孔祭天,复辟帝制,可以相信,民主宪政是完全可能逐步地走上轨道的。
显然,政治思想的自由必然要带来“新闻舆论”的自由。辛亥之后,全国民办报刊的出现,一时蔚为大观。仅一九一三年七月前,各种民办报纸已达五百余家。它们以监督政府为己任,频频议论时政得失,评说政府官员,报导民间疾苦,上敢於指责批驳总统,下能够匡正救助时弊,无论国家大事,社会新闻,均在他们的关心和指评之下。专制舆论的一言堂,瞬间即被民主舆论的多元化所代替。
非如此,也就不能理解,宋教仁之被刺,全国不仅舆论哗然,而且追缉凶手的舆情逼迫,足可教袁世凯无所措手足。非如此,也就不能理解,何以袁氏称帝之日,即为“全国人民共击之”之时。袁世凯之所以只做了八十三天的中华帝国皇帝便一命呜呼,说到底,就是因为人民拥有“新闻言论自由”所致。因为如若没有新闻言论自由,则反袁的声浪既不会震撼全国,护国战争的发起和胜利也就更难想像。
政治、思想、新闻和言论的自由,亦必然要带来文化的蓬勃发展。中国的新文化运动之所以爆发在辛亥之后,中国的白话文运动之所以成功在辛亥之后,中国的新文学在历经晚清改良文学的“自将洗磨”之后,却成熟、成形在辛亥之后的历史事实,除去它们要在思想文化上自觉担负起反复辟的历史责任之外,其根本的原因,也正是因为辛亥革命给当时的中国开拓了自由发展和砥砺拼搏的时代条件。回首中国一部新文学史,迄今竟没有对於辛亥之后直至三十年代的超越之作,其内在根由,尽在其中。
二、新中国在经济上的标志
诚然,正是辛亥革命的成功和中华民国共和国统的创建,才彻底地打破了皇朝权力政治和专制改良型经济,对於自由经济发生和发展的种种钳制和压迫,从而自根本上打开了真正自由经济发展的广阔道路。连《中国近代史》教科书都说辛亥之后的中国“扭转了革命前民族工商业的萧条局面,各种实业团体纷纷建立,各类私营企业竞相出现”,中国的民族工业在清政府近五十年改革的基础上,不仅从此获得了突破性发展,而且迎来了它发展的第一个黄金时代。
该书还称“自辛亥前四十年中国民族、民间工业诞生至一九一一年止,资本万圆以上的厂矿仅七百家,资本总额仅一亿三千万圆。然而,自一九一二至一九一九年的八年间,厂矿即建成四百七十多个,投资近一亿圆,加上原有企业的扩建,新增资本达一亿三千万圆以上,相当於辛亥前四十年投资的总额。一九一二年资本百万圆以上者约二十五个,一九一九年即增至四十三个,并出现了拥有资本一千二百万圆以上的茂新、福新、申新等大公司多家,使工业落后的中国,一时出现了被冠以面粉大王、火柴大王等称号的民族工业钜子。钢铁、采煤、运输、电力等重工业,和皮革、造纸、卷烟等一应轻工业,以及金融等,均获得重大发展。其中仅一九一四年即建成大冶铁厂等六个钢铁厂,一九一六年建立龙关(龙烟)铁矿公司,一九一七年建成上海和兴钢铁公司。一九一二年全国采煤八十万吨,一九一九年即已增至三百三十万吨。一九一三年采煤使用动力约四百至六百个,一九二一年已达两千以上。一九一三年船运为十三万三千二百三十吨,一九一九年即增至二十八万七千五百九十二吨。一九一三年全国共有银行十五家,资本一万一千四百八十八万圆,至一九一九年,已增至四十二家,新增加资本一万零二百七十六万圆。……手工业方面,辛亥之前,厂户多用木机、铁机以制造绸货。至民国四年,即一九一五年,物华厂装置电力织机,出品精良,营业大振,於是继之者如雨后春笋……一九一四年三月十五日,由民间筹备的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成立……”。
上述一切,无不标志著中国民族、民间工业力量在辛亥之后的迅猛发展,和中国现代自由经济形态,即社会化大生产与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已经从它艰难的开拓期迅速地走向了它的开始成形期。将之作为新中国的标帜之一,自是理所当然。
第三、辛亥革命是检验中国现代革命和中国现代历史的标准
一、辛亥革命是检验中国现代革命的重要革命标准
其一、从革命的性质来看,辛亥革命的鲜明民主革命性质,既使她不同于中国的传统农民革命,又使她不同於俄国的列宁革命。因为中国传统农民革命只能“建立新王朝、复辟旧制度”的历史本质,注定了任何一场农民革命的胜利,都只可能建立起一个“崭新的旧中国 ”、即复辟了旧专制制度的“新王朝”。同时,由於俄国革命的历史本质,乃是革命名义下重建专制制度的复辟,所以,俄国才是在革命名义下对於旧沙皇专制俄国的复归。因此,只需将辛亥革命作为检验的标准,我们就能够对既具有传统农民造反、又具有俄国共产革命之双重复辟性质的历史本质,一目了然。
其二、从革命的内容来看,辛亥之后,在中国发生的任何革命,只要它倡行民主,实现民权,推行自由经济,消灭权力经济,反对任何名义之下的专制和专政,保卫和发展了辛亥革命的伟大民主成果,它就一定为民主革命而无疑。反之,则任何一个否定、反对、破坏甚至推倒了辛亥革命民主成果的“革命”,都在其根本内容上走向了民主革命的对立面。
其三、从革命的任务来看,辛亥之前,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任务就是坚持民主革命、反对专制改良、志在创建民主共和国 ——中华民国。辛亥之后,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任务,则是坚持民主建国,反对专制复辟,以使共和的新中国,不遭遇国际国内形形色色专制复辟势力的阉割和颠覆。所以,革命成功前坚定地反对专制改良,革命成功后则顽强地反对专制复辟,乃是辛亥革命作为重要革命检验标准的又一“明示”。其对於中国大陆人民之追求民主,再造共和,将具有何等重大的意义。
由是可知,失去了辛亥革命这个检验标准,就失去了检验中国现代历史上形形色色革命是否民主革命的试金石;否定了这个标准,就极有可能混淆各种各样革命的不同性质,从而造成民主革命在方向、理论、方式、力量、直至革命历程本身的极大混乱。
二、辛亥革命是检验中国现代历史的重要政治标准
由於辛亥革命是一场推动了巨大历史进步的革命,因此,辛亥之后的一切社会力量,所有政党集团,只要它保护或发展了辛亥革命的伟大民主成果,推进了以辛亥为胜利发端的中国民主过渡历程,它便是进步的和革命的;反之,则不论它信奉过怎样的“革命真理”,鼓荡过怎样的“革命激情”,怀揣过怎样的“革命法宝”,又获得过怎样的“革命成功”,只要它否定民主,强行专制,甚至将我们的祖国复辟到了较之满清王朝更加专制极权、更加腐败腐烂的境地,它都只能是真正的倒退而无疑。显然,正是在究竟“谁是进步、谁是倒退”这样一个最为根本的问题上,辛亥革命才成了检验中国现代历史发展的重要政治标准。
必须指出的是,由於辛亥革命划清了新、旧中国的鲜明历史界限,开创了中国历史发展的新纪元,所以,辛亥革命又必然地会成为分界中国近代历史和现代历史的“分水岭”。
今天,当我们在对中国近、现代历史的反思中,重新将光辉的一九一一年、即伟大辛亥革命爆发和胜利的年头,当作我国现代历史的起点,就不仅是在学术上对於历史的一个澄清,而且关系到我们对祖国前途的历史性追求。所以,它才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的重大历史问题。
第四、辛亥革命交待了“护国、护法”的历史重任
辛亥革命,对上虽是孙中山发动中国国民革命、并进行长期奋斗的一个胜利结果,对下则交待了“护国和护法”的历史重任。所谓护国,就是要保护新中国 —— 中华民国的崭新国统不被颠覆;所谓护法,就是要保护新中国 —— 中华民国的共和法统,不遭阉割。所谓反袁护国,就是反对袁世凯颠覆民国复辟帝制;所谓反北洋而护法,就是反对北洋军阀顶著中华民国的崭新国统,行阉割中华民国共和法统之实;所谓“荡平新旧军阀的叛乱是护法的继续”,就是指北伐成功和中华民国统一后,新旧军阀叛乱的本质乃是意在继续阉割中华民国的共和法统;
因此,是护国还是反护国,是护法还是反护法,是保卫和建设中国,还是阉割和颠覆中国,便成为辛亥革命所交代的两个极为重大的历史任务。可以说,自辛亥以来的八十余年历史,既是国际、国内形形色色势力旨在颠覆中国崭新国统与共和法统的历史,又是中国人民志在保卫中国崭新国统与共和法统之胜利、失败、艰难、甚至是惨澹的历程。并且,伟大而又艰巨的护国、护法历史任务,不仅至今仍摆在全中国人民的面前,更是每一个中国人所推卸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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