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诸侯国之间的战争是什么性质?
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总体上“春秋无义战”,春秋时期诸侯国之间的战争大部分是非正义的争霸战争;但也有华夏族和周边族群的战争,还有小国抵抗大国入侵的正义战争。
总体上来说,春秋时期诸侯国之间的战争大部分属于统治者争夺土地、人口、财富和奴隶的争霸战争,战争双方都是非正义的,正所谓“春秋无义战”(《孟子·尽心下》)。这种战争目的在于争夺霸权,劫掠人口、金银、奴隶、土地和获得对弱小国家的支配权,给各国民众带来了深重灾难,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造成无辜生命死亡和人口大量减少,只能满足统治者私欲和膨胀的野心,当然是不仁义的,整体上应该否定和批判。
但春秋时期诸侯国之间也有另外两种性质的战争。其中一种是华夏族和周边其他族群的战争。春秋时期、吴、越等国是蛮夷国家,其他诸侯国是华夏国家(诸夏)。所以晋楚城濮之战(BC632)、晋秦肴之战(BC628)除了争霸性质外,还有“尊王攘夷”即反对夷狄入侵中原的性质。按照今天的价值观来看,这种不同族群之间的战争正义与非正义界线是模糊的,华夏族也有发动非正义战争的时候,非华夏族也有进行正义的卫国战争的时候;不过在古人看来“华夷之辨”是民族大义,孔子就说过:“裔不谋夏,夷不乱华”(《左传》),所以这种战争在当时人看来是维护华夏民族利益的正义战争(不过仍然应该强调一点:当代人不应认同这种狭隘民族观,民族平等是当代普世价值)。另外一种战争是大国入侵小国的战争,如晋、秦、楚、齐兼并周边小国的战争。这种战争毫无疑问大国作为入侵者是非正义的,小国保家卫国进行正义战争应该受到肯定(如绞国抗楚、虢国抗晋都是可歌可泣、虽败犹荣的)。尽管这种卫国战争目的在于维护统治者的地位,但客观上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不受强国侵犯的一面。
另外,还要看到春秋时期列国之间的战争和战国时期列国之间的战争性质上有很大区别。春秋时期列国之间的战争主要目的是争霸,并不是兼并他国扩张版图;战国时期列国之间的战争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兼并其他国家直接扩大自己的疆域。因此战国时期的战争规模更大,持续时间更长,更加血腥残酷;春秋时期的战争客观上并没有那么残酷,流血相对较少,也更人道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