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到付是要本人签收付账,如果本人不在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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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到付是要本人签收付账,如果本人不在家可以由代理人代签收。
根据《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第三十一条 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经收件人(寄件人)委托,可由其委托的代收人签收。代收时,收派员应当核实代收人身份,并告知代收人代收责任。
第三十二条 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快件损坏等异常情况,收派员应当在快递运单上注明情况,并由收件人(代收人)和收派员共同签字;收件人(代收人)拒绝签字的,收派员应当予以注明。若联系不到收件人,或收件人拒收快件,快递企业应当在彻底延误时限到达之前联系寄件人,协商处理办法和有关费用。
扩展资料:
《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第二十九条 收派员应当根据自己的服务区域,按照最佳投递路线将快件按序整理装车,每次投递快件不宜超过10件。用摩托车或单车进行投递的,用捆绑带将快件固定,小件装入背包内。
投递前,收派员应当电话联系收件人,确认客户地址并且预约投递时间。投递过程中,妥善放置其它未投递的快件,严禁委托他人投递和保管快件。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邮政局——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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