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1)发挥入队仪式的阵地,让红领巾“高高”飘扬。
(2)了解红领巾,进行队史教育。
(3)重视升旗仪式,让其成为渲染队员爱国意识、培养荣誉感的阵地。
(4)规范的队礼仪,充分发挥少先队员的主人翁意识,增强队员的荣誉感和责任心。
扩展资料
少先队员是少先队组织的主人。凡年满6周岁、未满14周岁的中国学生,愿意参加少先队,愿意遵守队章,均可向所在学校少先队组织提出申请,经批准,成为少先队员。队员年满14周岁应该离队,由所在学校少先队大队集中举行离队仪式。
队员在少先队组织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队的工作和队的活动有权提出意见和要求。每个队员都要遵守队的纪律,服从队的决议,积极参加队的活动,做好队交给的工作,热心为大家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少先队员
2017-06-14 · 为梦想出发,留学不留憾!
(三)重视升旗仪式,让其成为渲染队员爱国意识、培养荣誉感的阵地。
(四)规范的队礼仪,充分发挥少先队员的主人翁意识,增强队员的荣誉感和责任心。
一、了解光荣的少年儿童革命运动史 中国共产党诞生后的第二年——1922年,在湖南、江西边界的安源矿区,建立了中国最早的少年儿童革命组织——安源劳动童子团,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活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广东、湖北、上海等地都建立了“劳动童子团”;“共产儿童团”是土地革命时期革命儿童组织的代表;抗日战争时期,在党的领导下,各地又纷纷成立“抗日儿童团”,成为抗日救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解放战争时期,在解放区有“少先队”或“儿童团”,在国统区有“地下少先队”、“报童近卫军”等少年儿童革命组织。新中国成立刚十三天,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少年儿童队”就诞生了,1953年6月改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
二、召开“小英雄知多少”故事会。无论是在战火纷飞的岁月里,还是在和平建设年代,中华大地上涌现出过无数小英雄,他们可歌可泣的事迹,曾经感动了一代又一代人。如:第一代红领巾的光辉代表——罗志群和邓金娣、少年英雄欧阳立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红色小歌仙”张锦辉、小侦察员郭滴海;抗日战争时期的“民族小英雄”王璞、小烈士李克元、牺牲时才十三岁的抗日儿童团员李爱民、“儿童气节模范”温三郁、“儿童劳动英雄”米玉兰;解放战争时期“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小长工”谢荣策、“少年英雄”林森火、“小萝卜头”宋振中,还有英雄集体“报童近卫军”、“东山八少年”等。新中国成立后,小英雄就更多了:刘文学、张高谦、龙梅和玉荣、戴碧荣、韩余娟、何运刚及全国少工委已评选出的90名“全国十佳少先队员”等。通过召开故事会,鼓励队员们查找小英雄的故事,并讲给小伙伴们听,在讲与听的过程中,了解少年英雄事迹,学习英雄精神。
三、举办队史图片展览。把中国少年儿童光荣的革命斗争历史图片,做成展板供大家参观或者制成幻灯片放映,会让更多少年儿童在感知历史的同时,产生一种光荣感。
四、进行“星星火炬代代传”歌舞表演。挑选各历史时期有代表性的少儿歌曲,如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打倒列强”;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共产儿童团歌”、“红星歌”、“小号手之歌”;抗日战争时期的“歌唱二小放牛郎”、“只怕不抵抗”、“红缨枪”、“酸枣刺”;解放战争时期的“卖报歌”以及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国少年儿童队队歌”、“我们要做雷锋式的好少年”、“三个娃娃种葵花”、“红领巾之歌”、“少年,少年,祖国的春天”、“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雏鹰之歌”、“总书记和我们手拉手”……用独唱、小组唱、表演唱、歌伴舞、合唱、舞蹈等形式,加上串联词进行演出,构成一部小小的“音乐舞蹈史诗”,让队员们在编与演的过程中,体验时代精神,增强责任感。
五、举行“小英雄颂”赛诗会。在了解、学习革命小英雄事迹后,发动队员创作歌颂小英雄革命精神的诗歌、儿歌,然后在普遍传唱的基础上,小队之间再以朗诵、表演、游戏等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形式展开表演竞赛,不仅会加深队员对英雄精神的理解,还会促进队员多种能力的提高。
六、组建队史巡回宣讲团。少先队大队部可号召高年级队员组建队史巡回宣讲团,为中、低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讲述少先队的光荣历史和革命小英雄的故事,帮助他们了解队史,同时锻炼自己的组织和表达能力,增强自身的责任感。
七、召开“爱护红领巾”讨论会。在日常生活中,队员们常能看到诸如:把红领巾作为游戏的用具(如遮挡眼睛)和生活中的工具(如当作绳或带)、给小弟弟小妹妹当玩具、不经常洗涤而让红领巾肮脏不堪等现象。通过带领队员寻找红领巾的用途,召开“爱护红领巾”讨论会,帮助队员明确应该如何对待红领巾、怎样妥善保管好红领巾,进而引导他们用实际行动为红领巾增添新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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