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有贫困生补助吗
研究生有助学金资助。
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N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根据《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第五条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扩展资料:
贫困助学金申请程序
1、准备材料、盖章
开具贫困证明,贫困证明的开具可以带上户口本和录取通知书找村长或者村委会主任开,然后在贫困证明上盖上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的章,村委会盖好章之后需要再拿到乡镇政府盖章,再拿到民政局盖章。
注意材料的准备和盖章都是需要在学生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的,所以如果学生想要申请助学金,在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后,开学之前就需要将这些东西准备好,到时候带到学校教给自己的辅导员。
2、填写助学金申请表
很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里面会有助学金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需要填好这两张表格。
但是有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里面是没有助学金申请表,那么到了学校之后可以询问自己的辅导员,一般在开学不久之后,老师会说明助学金的申请时间,申请步骤的,到时候你只要填好这些这份申请表,然后交了贫困证明就可以等待学校的审核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一.申请条件
1.国家计划招收的在校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4.本人家庭经济困难;
5.同等条件下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此次补助:
1.有课程不及格者。
2.有违纪情况、有不文明行为者。
3.平时有不良消费习惯(如吸烟、酗酒、铺张请客等)者。
4.不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组织活动者。
5.因个人原因,延期毕业者。
6.恶意欠费(学费、住宿费等)者。
二.发放范围及标准
1.各单位发放困难补助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在校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总数的6%,发放对象为贫困研究生、特困研究生和少数民族贫困研究生等;其中,特困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困难补助人数的15%。
2.困难补助的发放标准根据研究生申报情况及学校总体经费确定,对于特困研究生和少数民族贫困研究生等将予以适当倾斜。具体额度以实际发放为准。
三.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精准把握研究生生活、学习状况,据实核定贫困研究生名单,保证确有困难的研究生特别是特困生及少数民族贫困生能获得资助,不搞平均主义和大锅饭。
2.各单位成立困难补助评定小组。困难补助发放工作须确保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