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有哪些主要内容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扩展资料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实施,是立法工作的重要任务。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应自觉把宪法的基本精神贯彻到立法的全过程,坚持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遵循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立法活动,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切实维护宪法权威。
应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新的提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
①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②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③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④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⑤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2、概念的演变
1997年9月12日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此后,“法治国家”、“法治建设”、“法治观念”等概念风行开来。
法制经常相对于民主而言;法治一般相对于“人治”而言。“人治”的特征包括:第一,个人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第二,个人可以随意制定和废除法律。
法制和法治是密切相关的。第一,法制是法治的基础:法治的前提是有法制,有法可依是法制的基本特征;法治是法制的升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法治的基本精神。
一般说来,法治囊括了法制、法治建设包括了法制建设。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01版),该决定通篇没有“法制建设”一词,“法治建设”一词出现了10次。
该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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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充分的规范供给为全社会依法办事提供基本遵循。一方面,要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另一方面,也要完善包括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在内的社会规范体系。
二、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要特别注意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实施资源的配套性、法律规范本身的可接受性以及法律规范自我实现的动力与能力。其次,要研究法律实施所必需的体制以及法律设施,国家必须为法律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体制、设施与物质保障。再次,要认真研究法律实施所需要的执法和司法人员的素质与能力,要为法律实施所需要的素质和能力的培训与养成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机制。
又次,要研究法律实施的环境因素,并为法律实施创造必要的执法和司法环境。最后,要研究如何克服法律实施的阻碍和阻力,有针对性地进行程序设计、制度预防和机制阻隔,针对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有必要把排除“人情”“关系”“金钱”“权力”对法律实施的干扰作为重点整治内容。
三、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任何法治形态的基本要义;公共权力具有二重性,唯有法律能使其扬长避短和趋利避害;破坏法治的最大危险在一般情况下都来自公共权力;只有约束好公共权力,国民的权利和自由才可能安全实现。
四、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五、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对现有党内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和修订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使党内生活更加规范化、程序化,使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使权力运行受到更加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党执政的制度基础更加巩固。
扩展资料
这个概念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要求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参考资料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前提,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制度基础。
基本要求包括:①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基本循;②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上下有序、内外协调、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原则,立改废释并举,实现从粗放立法向精细立法转变,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③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点。重点内容包括:①健全宪法实施制度;②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④着力培育公民和社会组织自觉守法的意识。
3.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指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建立的有效的法治化权利监督网络。它以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等为主要任务,是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重点内容包括:①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②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③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④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合力,推进法治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⑤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4.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依托。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包括政治和组织保障,人才和物质条件保障、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保障等。
重点内容包括:①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②加强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③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的守法社会氛围。
5.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内容。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指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制度及其运行、保障体系。
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总目标是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党依据
什么是“法治体系”?
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涵,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什么是“法治体系”?在我们过去的法律文献和法学著述中只有“法律体系”或“法制体系”的提法,而很少有或几乎没有“法治体系”的提法。
“法治体系”与“法律体系”、“法制体系”有什么区别?首先,法律体系、法制体系是相对静态的,而法治体系是相对动态的。法律是指载有法律规范的书面文件,法制是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而法治则是指运用法律和制度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其次,法律体系、法制体系的“法”包括规范公民行为、社会生活和市场秩序的法,也包括规范国家、政府、政党治理行为的法,但规范公民行为、社会生活和市场秩序的法是其最大最主要的部分,而法治体系的“法”主要是指规范国家、政府、政党治理行为的法,也就是说,法治的“法”主要是指治官的法。再次,法律体系、法制体系相对于法治体系,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完善法律体系和法制体系是为建设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服务的。
法治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法治体系包括哪些内容?全会公报列出了五个子体系或分体系: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
法律规范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都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完善的法律,一个国家不可能实现法治,没有完善的国法和党规,在我们中国不可能实现法治。在中国实现法治,之所以不仅要有完善的国法(法律规范体系),还要有完善的党规(党内法规体系),因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整个政治经济生活中具有领导地位,直接行使国家重大问题决策权以及“党管军队”、“党管干部”、“党管意识形态”等公权力。从而执政党既要依国法执政,也要依党规管党和执政。党规服从国法,补充国法,党规主要规范执政党内部的组织和活动。直接规范执政公权力行为的党规,在条件成熟时,应通过国家立法程序转化为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