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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内固定材料虽然都经过严格挑选,与人体相容性良好,但是它们基本上是金属,属于“身外之物”,并不能与骨骼或其他组织融为一体。此外,它们相当坚硬,具有“遮挡效应”,虽承担了骨骼负重功能,可也会引起局部骨质疏松,诱发其他并发症。有时,接骨材料还可在体内引起较明显的电解反应,损害附近骨骼及肌肉组织,并可诱发感染。所以,骨折愈合后,还是必须将它们取出。不过,还要看钉子的材质,如聚羟乙酸、聚乳酸及其共聚物,用它们制成接骨板、针、棒或螺钉,可以代替金属内固定物。它们植入人体后,具有良好的固定作用。最大的优点是,随着骨折逐渐愈合,它本身也会慢慢降解消失,无需取出。还有三颗钉子未取出,是否因为钉子被周围组织包裹粘连引起取出困难?如果没有什么感觉,也无所谓。内固定材料是否取出还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高龄患者、全身情况差伴有内科疾病患者,为减少手术和麻醉风险应尽可能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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