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计始于秦汉有何古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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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楷《秦会要·职官》中“上计”条目认为是秦时制度,杜佑《通典》中载:“汉制郡守岁尽,谴设计掾、吏各一人,条上郡内众事,谓之簿计。”《后汉书·庞参传》王先谦《集解》引《通鉴》胡三省注云:“汉郡国岁举茂才、孝廉,与上计吏皆至京师,受计之日,公卿皆会于庭,”孙贻让《周礼正义》说:“汉时,谓郡国送文书之使之计吏,其贡献之物,与计吏俱来,故谓之计偕物。”此均认为上计制度始于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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