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中怎么转学?
转学一般在新学期开学前后各一周内进行。考虑到各校教学进度安排的差异,学期中间一般不办理。转学时按同级互转的原则,既省级示范对省级示范,市级示范对市级示范,一般中学对一般中学,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接收不同级学校转来的学生。
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转入学校要在班额有空缺的情况下才能接收。如要求转入同级的示范高中班级学额已满,应转到一般中学。同一城区不转学。
申请材料:符合以上规定的,持转学证、学籍表、电子学籍表等相关手续,由转入学校签字盖章,经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到市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
转学籍的相关手续:获得转入学校肯定答复后,先去学籍所在学校开转学联系单,转入学校盖公章认可后,凭这张单子去原学籍学校具体办理手续,主要是下列手续材料:1、结算书簿代办费2、健康卡3、接种卡4、学生学籍卡复印件(原件是留在原学校存档的,复印件上盖转出学校的教导处章就可以了,盖公章也可以。
1、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备有户口簿、住址迁移证明及学生成绩报告单等证明材料,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在学期结束后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转学手续。
2、外市(县、区)转入的小学、初中学生必须先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转入手续,普教科视其实际情况,转到有关学校或镇(街道)教办,镇(街道)教办将其转入有关学校。
3、本市往外县市转学的小学、初中学生,由所在学校开具转学证书[镇(街道)属学校经镇(街道)教办签署意见],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方可转出。
4、市内镇(街道)之间小学生转学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书,报教办同意,并经转入地镇(街道)教办同意,安排镇(街道)内有关学校就读。市属小学学生的转学,应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市内镇(街道)之间初中学生转学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书、镇(街道)教办同意,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方可转入有关学校。
5、镇(街道)内一般不得转学,如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报教办批准。
6、转入学校应在学生转入后出具转学回执,发送到转出学校,然后由转出学校提供学籍档案。
7、毕业班学生一般不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扩展资料
教育部强调,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
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线下流程完成后,学生即视为在校生,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实现“人籍一致”,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的信息为准。
教育部要求,学校级和区县级学籍管理员、核办人员平时应每周至少登录一次学籍系统,发现有待办业务的,应及时处理。学籍系统将开发对所有账号使用情况的监测功能,并将各地账号使用情况纳入通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高中
转学籍需要材料:
1、户口簿。
2、转学证明表(经转出(入)学校及其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地级教育局审核批准)。
3、(外省转入必须有相应的档案材料),并加盖转出学校公章和转出学校所在地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籍管理专用章。
注:普通高中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高一上学期和高三年级以及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办理转学手续时间:学期结束前一周及新学期开学前一周。
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转出省外的除外);
2、进入毕业年级的;
3、国际班转入普通班的;
4、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省辖市市区或同一县(市)的;
5、应予退学的;
6、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转学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九条、普通高中学校接收本省内转学学生的具体条件、需提交的审核资料及其他操作细则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及当地实际制定。
第二十一条、普通高中学生家长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学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填写《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审核实行相关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三级管理(市级、省级直管的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审核实行相关学校、市级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二级管理),跨省转学审核由省教育厅委托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代为办理。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审核一般程序为:转入学校审核→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入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出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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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普通高中学校之间的学生转学以学校等级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高一上学期和高三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
(2)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学生转学,由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要求,提出具体条件,制定实施意见。
(3)学校不得接收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转学学生,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有正当转学理由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以及移交转学学生档案。
参考资料:
/baike.baidu.com/item/%E5%B9%BF%E4%B8%9C%E7%9C%81%E6%99%AE%E9%80%9A%E9%AB%98%E4%B8%AD%E5%AD%A6%E7%94%9F%E5%AD%A6%E7%B1%8D%E7%AE%A1%E7%90%86%E5%8A%9E%E6%B3%95/6878055#7"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百度百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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