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我在结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可房产证是在婚后办下来的,请问这个房子算是婚前财产吗?我现在住的房子也是婚前买的,结婚后因我爱人单位报销取暖费将房产证过到她名下,并注明共有,请... 我在结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可房产证是在婚后办下来的,请问这个房子算是婚前财产吗?
我现在住的房子也是婚前买的,结婚后因我爱人单位报销取暖费将房产证过到她名下,并注明共有,请问这个房子就是婚前财产还共同财产?
就在前些日了我们又买了一处房子,就的是我现在的住房办理的贷款15万元,这个房了如何分?
在有就是她说她在外面有借款,可是我不知道,请问这部分借款我也要分担吗?
谢谢!!
"借款一般要提供借条及债权人出庭作证,最高院司法解释二,建议看看
现在对债权人利益保护很好,对非实际借债的婚姻一方不利 "这句我不太明白,她借款我不知道啊,难道她说有就有吗,找个朋友来作证很容易啊!要是这样没有借款也得说有啊,只要有证人不就可以了吗!是这个意思吗?最高院司法解释二有电子版吗,我看看

黑龙江大庆的
她知道她分不到家产,所以就说自已在外面有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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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具体包括: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摩羯座猫喵
推荐于2017-09-04 · TA获得超过4208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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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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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zhongwang2
推荐于2017-09-14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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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并全额支付了房款的,属婚前财产,不过要举证
婚前房屋已过户至配偶名下的,属于共同财产
房屋婚后买的,房屋一人一半,贷款一人一半,不过可以归并
借款一般要提供借条及债权人出庭作证,最高院司法解释二,建议看看
现在对债权人利益保护很好,对非实际借债的婚姻一方不利

理论上来说,你不知道的债务,你也要负责。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网上自己搜
两种情况下不知情非借债方可以免责
1、借债时明确约定是个人债务。2、双方婚后有财产和债务约定,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
司法解释二不太合理,但现实就是这样
现在可能实践中有些法院不一定按照这个判,看你运气了,呵呵
顺便问句,你哪的,我扬州某区法院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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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理律师事务所
2020-04-26 · TA获得超过6.6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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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部分配偶给小S买车买房的情况下,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呢?这样情况下,配偶完全有权利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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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问答律师在线咨询
2019-05-08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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