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1)(x+8)(x-3); (2)(x-5)(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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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8)(x-3) =x·x+x·(-3)+8·x+8×(-3) =x 2 +5x-24. (2)(x-5)(x+3) =x·x+x·3+(-5)·x+(-5)×3 =x 2 -2x-15. 由(1)可以发现,积的二次项系数为1,积的一次项系数5是原来两个因式的常数项8与-3的和,而积的常数项-24正好是原来两个因式的常数项8与-3的积. 同样,由(2)也可以得到类似的规律. 根据以上发现,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含有相同字母的一次项系数为1的两个一次二项式相乘,其结果是一个含有相同字母的二次三项式.这个二次三项式的二次项系数为1,一次项系数是原来两个一次二项式的常数项之和,常数项是原来两个一次二项式的常数项之积.用公式可表示为:(x+a)(x+b)=x 2 +(a+b)x+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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