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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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注意事项
1. 请报考者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附件中招考计划、报考指南、专业指导目录等资料,详细了解本次招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上述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3.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报考者报名时须网上阅读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存在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和材料、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 报考者需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相应招录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6.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可凭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 请报考者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附件中招考计划、报考指南、专业指导目录等资料,详细了解本次招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上述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3.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报考者报名时须网上阅读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存在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和材料、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 报考者需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相应招录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6.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可凭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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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艰苦边远地区:
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县乡类)》和《申论(县乡类)》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公检法司系统: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1. 公共科目笔试
一般职位的报考人员只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检法司类)》和《申论(公检法司类)》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2. 专业科目笔试
特殊职位的报考人员,根据报考职位的要求,需分别参加《招警专业科目考试》、《检察专业基础知识》、《审判专业基础知识》、《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岗位基础知识》等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
3. 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
(1)一般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2)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省直和市(地)直属机关(单位):
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省市类)》和《申论(省市类)》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外事部门部分职位需进行外语专业加试,有关事项详见相关公告。
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县乡类)》和《申论(县乡类)》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公检法司系统: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1. 公共科目笔试
一般职位的报考人员只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检法司类)》和《申论(公检法司类)》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2. 专业科目笔试
特殊职位的报考人员,根据报考职位的要求,需分别参加《招警专业科目考试》、《检察专业基础知识》、《审判专业基础知识》、《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岗位基础知识》等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
3. 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
(1)一般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2)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省直和市(地)直属机关(单位):
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省市类)》和《申论(省市类)》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外事部门部分职位需进行外语专业加试,有关事项详见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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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注意事项:
1.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场。
3.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考生须按要求将题本上的条形码贴到答题卡相应位置,否则,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4.严禁将手机、计算器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否则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5.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6.不能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能损毁试卷、答题卡,否则按有关规定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7.不能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不能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否则按有关规定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8.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报考人员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请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1.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场。
3.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考生须按要求将题本上的条形码贴到答题卡相应位置,否则,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4.严禁将手机、计算器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否则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5.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6.不能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能损毁试卷、答题卡,否则按有关规定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7.不能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不能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否则按有关规定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8.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报考人员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请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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