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被要求详细说明恋爱经历,企业这种要求合法合理吗?
应聘者被企业要求详细说明恋爱经历和过程,这是一种不合理的要求,也是一种不合法的要求,因为公司可以对员工的过去进行一定的了解,但是人家是怎么谈恋爱的跟公司没有关系,公司也没有权利要求人家说这些东西就涉及到个人隐私。
现在公司招聘出现了越来越多花里胡哨的东西,这是公司对员工的招聘和面试从来都不处在同一个水平线上,公司觉得自己是高高在上的觉得应聘者来了我是给你一个施舍,给你一个能来我这工作的机会,而不是说平等的谈判以及合作关系,换句话来说,现在很多公司已经飘了,他知道他能够掌控面试者的命运,我提出什么要求你就能满足我,不然我就不用你,以至于出现了越来越多不合理的诉求。
公司招聘首先应该摆正的就是自己的态度,你招聘一个员工,你是需要这个员工为企业创造一定的收益,起码创造的要比他的工资高,不然你不会聘用她,但是员工并不是非要在你这做,你既想找到有能力的又不想给钱,又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是不可能实现的,也不用觉得自己就能决定别人的命运了,人家为什么非要在你这干呢?人家换个公司找不到地方了吗?找不到工作的话这不一定的,所以思想上不改变的话,应聘的乱象会频繁出现。
要求员工获取谈恋爱的详细经历描述,要求员工。在工作期间两年或者三年不能谈恋爱不能结婚,这都是不合法以及不合理的诉求,员工没有任何义务满足公司这样的不合理诉求,而且公司如果提出这样的想法,那你就应该知道子公司有问题,你现在就算勉强进去了,未来还会出现更多花里胡哨的东西,果断辞职,换另外一家公司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