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会议几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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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条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宪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由此可知,在正常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的任期为五年,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也是换届会议。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每届全国人大应当召开五次会议。
本届全国人大是第十届。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是2003年3月召开的,第二次会议是2004年3月召开的,第三次会议是2005年3月召开的。
由此,可以知道,第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将于2006年3月前后召开,第五次会议将于2007年3月前后召开。
宪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由此可知,在正常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的任期为五年,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也是换届会议。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每届全国人大应当召开五次会议。
本届全国人大是第十届。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是2003年3月召开的,第二次会议是2004年3月召开的,第三次会议是2005年3月召开的。
由此,可以知道,第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将于2006年3月前后召开,第五次会议将于2007年3月前后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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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工作和行使职权的主要方式。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仪,可以临时召集会议。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召集。会议正式开幕前举行预备会议,讨论本次会议的议程,选举大会的主席团和秘书长以及其他必须解决的事项。主席团主持大会会议,会议下设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工作。
国务院的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其他机关团体的负责人,经主席团决定,可以列席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髙人民检察院,都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各代表团审议,或者并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表决。每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凡由主席决定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再按照议案的审议程序进行,最后由主席团提交大会表决。大会会议进行选举或者通过议案,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者举手表决方式。宪法修正案须以全体代表的2/3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会议公开举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举行秘密会议。举行会议一般兼用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的形式6分组会议按各代表组举行,但不能形成正式决议。
国务院的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其他机关团体的负责人,经主席团决定,可以列席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髙人民检察院,都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各代表团审议,或者并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表决。每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凡由主席决定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再按照议案的审议程序进行,最后由主席团提交大会表决。大会会议进行选举或者通过议案,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者举手表决方式。宪法修正案须以全体代表的2/3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会议公开举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举行秘密会议。举行会议一般兼用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的形式6分组会议按各代表组举行,但不能形成正式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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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政体,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法律程序,由选民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地方各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国家权力机关,并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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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代会、党代会都是五年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党代会 是五年一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5年一届,每年有一次会议一般在3月,比如“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后一年就是“二次会议”一直到“五次会议”为止,然后再换届选举下届。就变成“十二届全国人大”依次下去...
中国共产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是5年一次,现在已经是十七届,你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指“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党代会一般在一届内会开六次全会,与会的是中央委员会成员,开会一般时间无固定,一中全会一般在刚开完全国党代会后召开,六中全会在下届全国党代会之前召开,当中的几次会议在5年中召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党代会 是五年一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5年一届,每年有一次会议一般在3月,比如“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后一年就是“二次会议”一直到“五次会议”为止,然后再换届选举下届。就变成“十二届全国人大”依次下去...
中国共产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是5年一次,现在已经是十七届,你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指“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党代会一般在一届内会开六次全会,与会的是中央委员会成员,开会一般时间无固定,一中全会一般在刚开完全国党代会后召开,六中全会在下届全国党代会之前召开,当中的几次会议在5年中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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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中国的政体,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每年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政体,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法律程序,由选民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地方各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国家权力机关,并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每年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政体,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法律程序,由选民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地方各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国家权力机关,并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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