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怎么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扩展资料:
根据《廉租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证明;
(二)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户主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验收之日起30天内的应用程序,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情况审核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和发布,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一起提交城市(区)、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人民政府;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天内材料、提出意见的审核申请人的家庭住房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和合格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移到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和家庭住房条件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住房保障)予以公告15天;无异议者或异议不成立者,作为廉租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廉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