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驾照科三通过后,多久才能考科四?
科目四的官方称呼为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
科目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在考试时,不能左顾右盼或用手遮挡面部,如考试期间需要帮助,需举手向考场工作人员咨询,不能随意离开座位,如违反上述要求,将取消学员该次的考试成绩。
二、坐下后首先核对考生信息,发现与自己不符要查看是不是自己的座位,如果不是应该再找自己的正确位置,如果座位正确,信息错误要立即报告。
三、调整摄像头位置,对准自己脸部及胸部的上1/3处。
只要通过了科目三,即可直接预约参加科目四考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关于驾驶证的其他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五条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属于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应当收回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科目四又称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内容。考试试卷由50道题目组成,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