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产假多少天2020年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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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四川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一般可休假158天(98天+60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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