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是什么称号?
白居易有“诗魔”和“诗王”之称。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
白居易是中唐时期影响极大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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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772年(唐代宗大历七年)生于河南新郑,后因战乱等因素,迁徙于越中、衢州、符离、襄阳、洛阳、长安等地。青年时期家境贫困,对社会生活和百姓疾苦有较多接触和了解。787年,白居易至长安,拜访当时的名士顾况。
顾况见到白居易的姓名时,曾调侃地说“米价方贵,居亦弗易。”及至看到他的诗篇,才感叹道:“道得个语,居即易矣。”799年,白居易开始投入科考。800年进士及第,随后回家乡探望亲戚。
802年试书判拔萃科及第,与同时及第的元稹订交,成为终身的好友。803年授秘书省校书郎,定居于长安。作品例举:《赋得古原草送别》、《百道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白居易
白居易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祖籍太原(今山西太原),后迁居下邽(今陕西渭南)。唐代官吏,诗人。白居易幼年聪敏过人,五六岁开始学诗。
10岁时,因战乱移居江南。贞元三年(公元787年),白居易到京城长安,写了《赋得古原草送别》一诗。十四年(公元798年)冬中拔萃科,任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元年(公元806年)四月,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列第四等,授盩厔(今陕西周至)县尉,在任时写下了长篇叙事诗《长恨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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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一生中写了大量的散文和诗歌,仅诗就有3600多首。其诗生动形象的反映了当时劳动人民受压迫受剥削的痛苦,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横征暴敛,《秦中吟》10首和《新乐府》50首是其中的代表作品。白居易是中唐时期“新乐府”诗歌运动的倡导者之一。
《与元九书》中,比较完整地提出了其在文学上的一些主张,对后世文学创作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在中国古典文学批评史和诗歌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有诗歌集《白氏长庆集》传世。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市政府——白居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