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三年是哪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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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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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6 · 一曲高歌一樽酒,一人独钓一江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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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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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三年(1914年)5月1日由大总统袁世凯颁布的宪法:中华民国约法
  

《中华民国约法》是中华民国三年(1914年)5月1日由大总统袁世凯颁布的宪法,取代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当时又称作《民国三年约法》,简称《民三约法》。中国国民党也称之为“袁记约法”。此约法在民国五年袁世凯成立中华帝国时废除,之后未再恢复。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孙中山努力压制袁世凯野心的产物,也是孙中山希望保护新生共和政权的工具。在国会迫于形势选举袁世凯为中华民国第一任正式大总统后,袁世凯多次希望国会制定新宪制以代替原来的《临时约法》,但是都被国会内的国民党议员阻止。后因宋教仁案、袁世凯未经国会同意违法善后大借款、无故罢免三位国民党籍都督与阻挡召开临时法庭,引发二次革命。其后,袁世凯藉以与国民党有关,同年11月为扩大个人权力,排除国会的牵制,下令解散国民党,并取消国民党议员资格,国民党籍议员占多数的国会因法定人数不足而无法正常进行,袁世凯组建临时的政治会议作为替代机构。

政治会议自民国二年(1913年)12月集会,到民国三年(1914年)5月参政院成立时结束。此段时期,袁世凯咨询修改临时约法。由此政治会议议定《约法会议组织条例》,成立约法会议。民国三年(1914年)3月,约法会议开会,袁世凯提出增修临时约法内容。修改共七项,全部都是扩大自身权力内容。随后,约法会议根据袁世凯的意见,通过《中华民国约法》,5月1日由袁世凯公布,即所谓“新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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