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与教学的关系是什么?
一、教学包含了课程。
“大教学观”认为教学包含课程,课程只是教学的内容,这一观念在过去很长时期内占据着我国教育学界的主导地位。随着大课程观的引入,学者们开始将二者分开研究,甚至提出课程包含教学。
尽管课程论的独立已经成为了普遍的趋势,但仍旧有学者批判因为课程的膨胀而带来的教学研究的边缘化,此外,容中逵在其文章中对大课程论的立论基础进行了批判。
认为我们应当重申构成教学活动的教师、学生、课程三个基本要素,“将课程锁定在静态层面、将教师锁定在动态层面、将学生锁定在动静交构的双向互动层面”。
二、课程包含了教学。
“大课程观”认为课程包含教学,教学是课程实施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大课程观”本源于西方,被引入我国的时间较晚,并且随着我国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推进,课程越来越受到重视。
皇甫全在其《大课程论初探》一文中提倡大课程论,认为“课程本质上是一种教育进程,课程作为教育进程包含了教学过程”,“课程的属性和类型是多方面的,包含了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显在课程与隐蔽课程,也就包含了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模仿教学与陶冶教学”。
二者相互关联。
1、课程与教学二者相互连结,部分交叉。“课程与教学两个系统连结在一起,系统部分重叠,但彼此没有上下关系,也无包含关系。”此观点强调二者的领域有部分重叠,课程实施涉及到教学,教学内容涉及到课程等,但二者的关系只在于此。2、课程是目的,教学是手段。施良方曾综合其他学者的观点,提出“目前,比较一致的看法是: 课程是为有目的的学习而设计的内容; 教学则是达到教育目的的手段。
相应地,课程理论主要探讨教育的内容和目标; 而教学理论则主要关注达到这些目标的手段”。这种观点窄化了课程与教学的内涵与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