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住房公积金该如何使用?
用住房公积金买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如果金额不足,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共有人可以申请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管理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受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商业银行委托,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并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贷款。
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发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理解卡》第一条,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在放款时必须提供贷款担保。借款人到期未偿还贷款本息的,管理中心有权依法处分其抵押物或质押物,否则保证人对偿还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果金额不足,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共有人可以申请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员工支付的房款(不含贷款金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在申请贷款前已足额、按期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的主要产权人;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身份证;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五年);或者发票契税完税证明。所购房屋在合肥区域内(开发商须与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签订抵押业务协议)、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单位、现房公房、产权清晰、无房产纠纷的二手房;具有合肥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购买二手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身份证;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五年);契税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