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有什么规定?

任龙祯
2022-01-26 · 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4062
采纳率:98%
帮助的人:93万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而制定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所辖的下一级各行政区域或者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来分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千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三)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四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五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四十名;(四)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五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五名。按照前款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基数与按人口数增加的代表数相加,即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自治区、聚居的少数民族多的省,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百分之五。聚居的少数民族多或者人口居住分散的县、自治县、乡、民族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百分之五。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311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长沙森林舞者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上海旋风骑士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4919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