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理解课堂教学评价的主体。
综述
传统的课堂教学评价的评价主体是比较单一的,一般都是由教师评价学生,缺乏学生、教师的自我评价和学生之间、教师之间的互相评价。这样的评价方式,使评价信息来源单一,评价结论容易出现片面、主观等问题,难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就会受到很大限制。时代的精神要求课程评价是一种主体取向的评价,这就决定了在语文评价过程中,语文教师和学生都是评价的主体。
好的课堂教学是师生共同建构学习主体的过程,它要通过多样、丰富的交往形式,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学会倾听、交流、协作、分享的合作意识和交往技能。
要通过学生积极主动参与课堂教学活动,形成独立获取知识、创造性地运用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及良好的个性及人格。
所以,加强训练学生的语文思维能力和理解能力,就要改变语文教学评价主体单一的教学状况。语文课程丰富的人文内涵对人们精神领域的影响是深广的,学生对语文材料的反应又往往是多元的。
因此,应该重视语文的熏陶感染作用,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同时也应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这就为语文教师提出了评价主体多元化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要发挥学生在语文课堂上的评价主体积极性,就要给学生创造成功的机会。苏霍姆林斯基说过:一个学校、一个班级、一个教师,只有当其能看到少年孩子的优点比缺点、好处比坏处多十倍、百倍的时候,它才能有强大的教育力量。
因此,语文教师只有用欣赏的眼光看孩子,用赞赏的口吻评价孩子,才能使每一个学生在语文课堂上体验到自己的成功。这将极大地激发学生的自我激励,既增强了学生自尊、自信,能又发挥了学生自觉、积极、主动的主体作用。
在这个情知交融的过程中教师创造了使学生成功的机会,学生也将与教师分享成功后的喜悦。多元智能理论认为:每个人都同时拥有九种智力,只是这九种智力在每个人身上以不同的方式、不同的程度组合存在,使得每个人的智力都各具特色。
因此世界上并不存在谁聪明谁不聪明的问题,而是存在谁在哪一方面聪明以及聪明程度的问题。根据这一点可以说明,学校里没有所谓的“差生”的存在,每个学生都是独特的,也是出色的。
一旦形成这样的学生观,相信每位语文教师都会乐于从多角度来评价、观察和接纳学生,寻找和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挖掘学生的潜能。这正是新课程评价所倡导的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