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男方的拆迁离婚怎么算
法律分析:首先,按规定,离婚时进行房产分割,并且分割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必须遵守农村宅基地不得向城镇居民转让规定。并且,起诉离婚后,法院也不能以拍卖方式分割。其次,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屋占有人。根据离婚的规定,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离婚房产的分割,确定谁占有房屋,是否进行房屋补偿等。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不下,或者直接起诉离婚时,将房产分割问题交给法院处理时,法院会遵循以下的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共同生活时遭到损坏后,另一方不予补偿。因此,双方取得该房屋的可能性是相同的,不过因为离婚后女方继续生活在原地不具有可能性,所以,实践中的做法是,将房子判给男方所有,不过男方要按房屋价值的一半补偿女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