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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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编制方法有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
直接法是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节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有关企业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资料可以从企业会计记录直接获得,也可以在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等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与经营活动各项目有关的增减变动。
间接法是指以净利润为起点,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等有关项目,剔除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据此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表分析注意事项
现金流量表虽然按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反映了各项活动现金净流量,但并不能据此判断各项活动的效果好坏。因为各项活动的当期现金流进并不与当期的现金流出相配比,尤其是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其当期现金流进和当期现金流出基本不相关。
当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进是以前投资现金支出的结果,而当期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则是以前筹资现金流进的还本和付息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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