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谢谢
以前在我概念里离婚后财产都是平分的(无过错),不管是婚前的还是婚后的。可是刚才上网查说,以房子为例:如果房子是结婚前男方买的,那么离婚后也要判给男方,女方不能平分,这是为...
以前在我概念里离婚后财产都是平分的(无过错),不管是婚前的还是婚后的。可是刚才上网查说,以房子为例:如果房子是结婚前男方买的,那么离婚后也要判给男方,女方不能平分,这是为什么呢?那常说的平分是什么呢?
还有一个类似的案例:一对夫妻结婚十五年了,房子是男方婚前自己买的,那两人离婚了,难道房子就只属于男方吗? 展开
还有一个类似的案例:一对夫妻结婚十五年了,房子是男方婚前自己买的,那两人离婚了,难道房子就只属于男方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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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在离婚时都想自己多分财产,对方少分财产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财产时注意区分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父母出资部分。父母出资往往是争议最大的一部分。
2019-05-08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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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修改前是规定离婚后财产都是平分的。1980年《婚姻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对夫妻个人财产的归属进行明确,其中 第十八条 第(一)项规定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也就是说,你提出“如果房子是结婚前男方买的,那么离婚后也要判给男方,女方不能平分”的的答案是肯定的。
也就是说,你提出“如果房子是结婚前男方买的,那么离婚后也要判给男方,女方不能平分”的的答案是肯定的。
参考资料: http://hi.baidu.com/wbyq2006/blog/item/6e44d81612fd2219972b4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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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要清楚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有规定具体如下: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次您要清楚什么是夫妻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规定具体如下: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现在来回答您的问题。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你们之间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是先由法院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酌情判决,一般可以平分。对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是不可以平分的。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次您要清楚什么是夫妻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规定具体如下: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现在来回答您的问题。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你们之间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是先由法院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酌情判决,一般可以平分。对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是不可以平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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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才属于共同所有。除非夫妻有约定。
离婚能分割的仅仅为共同财产。
但对于房屋而言,如果婚前一方全款购得,对方无权分割;如果有贷款,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请求分割。
离婚能分割的仅仅为共同财产。
但对于房屋而言,如果婚前一方全款购得,对方无权分割;如果有贷款,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请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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