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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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的性质是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基本宗旨和任务是加强成员国间的相互信任和睦邻友好;发展多领域合作,维护和加强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共同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打击非法贩卖毒品、武器和其他跨国犯罪活动,以及非法移民鼓励开展政治、经贸、国防、执法、环保、文化、科技、教育、能源、交通、金融信贷及其他共同感兴趣领域的有效区域合作等。
常设机构:
上海合作组织有两个常设机构,分别是: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和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常设机构秘书长和反恐怖机构执委会主任均由元首理事会任命。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是组织的常设行政机构,为组织框架内的活动提供行政、技术和信息保障。主要职能包括:协助举行组织的各种会议;参与制定组织的文件草案;协助落实组织通过的各项决议和文件。
保管组织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和传播组织活动的信息;编制和执行组织常设机构的预算;代表组织同其他国际组织和国家开展交往。
秘书处编制30人。秘书长由成员国按国名俄文字母顺序轮流担任,任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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