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了工资没拿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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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倘若没有清算而直接注销了公司,依法劳动者可以:1、选择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作为被告承担原公司的债务,即拖欠的工资;2、要求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恢复公司存续状态,待公司重新恢复存续状态后按照现行法律进行债务处理。(二)倘若公司进行了虚假清算,依法劳动者则可以选择清算人承担原公司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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