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根及根茎类药材多宜在其休眠期采收,即秋季及冬季采收。
2,叶类及全草类药材应在中草药地上部分生长最旺盛时或在花蕾将开放时,亦或在花盛开,果实尚未成熟时采收,如艾叶,紫苏叶均在开花前采收。
3, 茎木类药材一般在秋、冬两季采收,如关水通、大血藤、忍冬藤、首乌藤等。有些木类药材全年可采,如苏木、降香、沉香等。
4 ,皮类药材一般在春末夏初采收。
5 ,花类药材一般宜在花含苞待放时采收,不宜在花完全盘开时采收,更不可在花衰败欲落时采收。
6 ,果实与种子类药材一般多在果实接近成熟时或成熟时采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