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私下开补习班给孩子补课,这是不是违法的行为呢?
教育部门颁布了相关严禁有偿补课的要求,在其中涉及到到的目标具体有2个。一是对企业来讲的是中小学学校,换句话说如果你处在中小学校的院校,不论是你公办的或是民办的,都归属于要求范围管理以内,自然民办学校的中小学学校归属于这一管理方法范围内。
二是在职教师,这一在职教师既可以是公办学校的编内在职教师也可以是民办学校的签署的同工同酬教师,换句话说民办学校的在职教师合乎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这儿也不存在的,所说的补课教师临时性聘用教师或是是说民办教师等差别,只要是你在职的,合乎教师要求的进行教学任务的,你都归属于严禁有偿补课的管理者。
一、严禁中小学机构、规定学员参与有偿补课;二、严禁中小学与校外培训组织协同开展有偿补课;三、严禁中小学为校外培训组织有偿补课给予文化教育教学设备或学生电子档案;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机构、强烈推荐和引导大学生参与校内校外有偿补课;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校外培训组织或由别的教师、父母、家委会等机构的有偿补课;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组织和别人详细介绍招生数、给予有关信息。
拓展材料:违背有偿补课要求的惩罚:《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范》针对违背以上要求的中小学,视情况轻和重,相对应给与批评通报、撤销奖评资质、注销光荣称号等惩罚,并追责院校主体责任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针对违背以上要求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况轻和重,各自给与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勒令查验、批评通报直到相对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