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指南
山东省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指南
一般,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下面是我分享的山东省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事项名称: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二、对象和条件:
与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的单位和个人。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事档案代理:
(1)申请人身份证;辞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1份(适用于省直机关或省属企事业单位辞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
(2)单位接收证明1份,注明接收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原存档机构(适用于人事代理单位);
(3)代办人员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的需提供)。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1)存档人员身份证;
(2)代办人员身份证(非存档人员本人经办需提供)。
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1)有档案保管权限部门出具的调档函;
(2)存档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单位离职证明或同意转出证明(单位代理的提供);
(4)代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存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非存档人员本人经办需提供)。
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
(1)存档人身份证;
(2)《档案补充材料登记单》1式2份(现场填写)。
5、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查)阅:
(1)借(查)阅登记表(现场填写);
(2)由负责人事工作的党员干部持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单位的借(查)档函(应申明借(查)档理由和借阅期限)1份;
(3)借(查)档人、被借(查)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1份;
(4)被借(查)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1)本人身份证(个人代理);
(2)单位介绍信1份(单位代理)。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定:
(1)报到证原件,1份;
(2)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认定表,1份;
(3)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证明,1份;
(4)个人免冠2寸照片,2张;
(5)本人身份证。
四、办事流程:
1、申请人事档案代理:
(1)申请开具调档函;
(2)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3)确认通过后,申请人填写《委托保管人事档案申请表》。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1)人事档案须通过机要或原存档单位专人送交;
(2)窗口工作人员核查档案封存情况,并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告知承诺制规定,向存档人员或代办人员出具档案材料缺少情况;
(3)缺少材料清单经存档人员或代办人员签字确认后,一式两份,一份交由送档人,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1)单位或个人携带申请材料办理转出手续;
(2)梳理个人档案,及时告知档案缺少材料情况;
(3)密封档案加盖公章,通过机要或专人专送方式转递档案。。
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
(1)按照归档材料规定,提交须补充的材料;
(2)填写《档案补充材料登记单》1式2份;
(3)工作人员负责将补充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5、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查)阅:
(1)提交借(查)档函和相关介绍信;
(2)按规定填写借(查)阅登记表;
(3)在阅档室办理档案借(查)阅。
6、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手续。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定:
(1)提交申报材料(其中“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认定表”需要登陆“山东人才网”,从“档案管理”页面资料下载通道中下载填写,并在单位组织考核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
(2)窗口初审提交材料并考核鉴定个人主要工作业绩;
(3)编发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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