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什么时候还
大学生助学贷款是随时可以还款的,但是在毕业之前贷款不计利息,一般都会选择在毕业后开始还款。毕业后前2年内可以只归还利息,不用归还本金。第3年以后,就需要归还本金了。
拓展资料: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冲亩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槐雀关法律责任。
1、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
2、借款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进申请贷款时注册的支付宝账户中。自借款学生毕业后的第三年起,就要开始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须利随本清。
3、借款学生若想进行提前还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进行申请,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国家开发银行审批。
提醒: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按照央行同期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来执行的,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如当年12月20日之前未及时还款视为贷款逾期,会产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铅判早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1、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学生本人不需要支付利息。
2、学生毕业后,从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还款日通常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
3、毕业后的前两年(或三年,具体根据政策调整),学生只需偿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
4、从毕业后的第三年(或第四年)开始,学生需要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金额和时间应参照贷款合同。
对于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4〕2号),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将被免除,本金可延期1年偿还,且不计罚息和复利。
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支付宝、POS机在县级资助中心还款,或者直接向贷款银行还款。学生可以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具体的还款金额和还款时间,并进行在线还款操作。
此外,对于个人信用的管理,可以通过第三方大数据风控平台进行查询和维护。例如,“四喜数据”等平台可以提供个人信用资质查询服务,帮助用户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避免因信用问题影响贷款申请。这些平台的查询结果相对准确、直观,对于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非常重要。
在还款过程中,如果遇到任何问题,建议及时与贷款办理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高校老师联系,以获取帮助和指导。同时,定期更新个人联系方式,确保能够接收到最新的还款信息和提醒。遵守还款规定,按时还款,是维护个人信用记录的重要一环。